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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加園移民顧問Gloria

    加拿大配偶簽證是家庭團聚簽證(Family Class)的一種。家庭團聚類是可以直接獲得永居身份的移民型別,包括配偶及子女團聚,父母及祖父母團聚等。

    配偶團聚類移民是指如果擁有加拿大永居身份或公民身份的加拿大居民與非加拿大居民結婚,那麼非加拿大居民及其子女(如果有的話)都可以申請加拿大的配偶(及子女)團聚。舉個例子,一位加拿大公民男士與一位印度籍女士相愛並結婚,那麼這位印度籍女士就可以申請配偶團聚移民,獲得永居身份後與加拿大公民的丈夫在加拿大共同生活。

    申請的詳細步驟和過程都可以在加拿大移民局的官方網站上找到,所有需要的表格都可以直接下載,準確填寫後,連同所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一同寄到加拿大移民局專門審理配偶團聚類移民簽證的中心。當然,也可以透過專業的移民律師或顧問來辦理申請,確保資料的準確、及時,並隨時掌握申請程序。

    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幾個:首先就是這個婚姻一定要是真實的,不是以移民為目的的結合,是雙方真正相愛並想共同成立家庭一起生活的。如果是一方想獲得加拿大移民身份從而透過某種方式找到另一方,企圖“假結婚”,那麼這個是絕對禁止的。加拿大移民官對於配偶團聚類移民的婚姻的真實性非常注重,申請人需要提供足夠的各種不同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婚姻的真實有效性。有很多這樣“假結婚”的案例被移民官識破,後果非常嚴重。即便移民官在審理的時候沒有發現虛假的婚姻,申請人在獲得永居身份之後的任何時候如果被發現造了假,都會立刻被取消身份遣返原籍。

    其次還需要注意配偶申請人所在地。申請人是否在加拿大決定了材料的寄送地址。如果申請的時候配偶已經以例如學籤、工籤、遊客等身份合法在加拿大居住,那麼遞交材料的地址是專門審理配偶在加拿大的型別。如果配偶在遞交申請時不在加拿大,那麼遞交材料的地址是不同的。需要留心不要把材料寄錯了地址。還要注意的是,配偶在加拿大的型別,材料遞交之後申請人需要一直留在加拿大不得離境,一旦離境,就不能保證再次順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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