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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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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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59566291778
沒有關係,啥證據都沒有用,有關係的,不是證據也是證據。我經歷過了,法律條文只有法官說了算,關係加上錢就都是你的理了,法官就會按照你的意思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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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給個做人的機會
你的表述是您的案件沒有進行上訴,所以您向一審法院提出了申請再審,聽證會的招來預示著案件在辦理中,會有結果的不要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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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雲天4
我有樁官司,明明是吊補井的套管發生的事故,可法官就是判吊洗井的泵管發生的事故。二審照抄,省審基本照抄。想申辯沒門,法官有法院照著,你有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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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虒衾楊
我遇到一個案子,明顯虛假訴訟。檢察院建議一審法院再審,一審法院交原承辦人處理,直接駁回,法官不在駁回裁定上署名,只蓋個法院章,也未開庭。
本人親身剛剛經歷一場民事官司,其實很簡單的事情,三個人合夥做工程,工程在差不多做完之前,被其他兩個趕出來,由於沒有合夥協議書,法官就是說你舉證不利,就是不支援你的證據,證人,證言,就是支援對方向法院提供的唯一一份偽證,一審時證明我是給第三方公司打工,二審時說是我給被告方打工,明眼人一著都是偽證,而他可以得到法官的支援!民事官司中根本不存在公平正義,只有靠拼關係,這也許是社會的悲哀吧,真正有專業知識的法官會判得原被告雙方口服心服,只有拿法律當兒戲的法官才會進一步激發原被告雙方的矛盾,在冠冕堂皇的舉證不利的背景下我們的法官們要埋藏多少良知與良心,作為一名法官不應該是麻木不仁與迂腐並存,而是實事求是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