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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任律說法

    一般合同當中的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是由合同雙方透過協商來制定的,所以關於違約金賠償數額,沒有合不合理的問題。只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則可以按約定的執行。

    但是,違約金的約定,也要符合一般賠償標準,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或者過低,則應當以實際損失為準。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違約金的數額高於或者低於實際損失的30%,都是屬於過高或者過低的情況,也就是說,如果一方真的違約,守約方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方也可以申請法院將違約金進行調整。

    所以在約定違約金的時候,不要覺得約定一個過高的數額就可以高枕無憂,就可以完全限制對方的違約行為的。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賠償數額,以守約一方的實際損失作為衡量標準,法院也會考慮對方的違約程度來酌情支援部分違約金數額。但如果數額奇高的話,一般不會全部支援。

  • 2 # 人生如旅途2018

    現在買房基本上都是霸王合同,愛買不買,不會因為你一個人而改變合同的。

    我買的那合同日違約金最高不超過X元,也就是9元吧?延期一年也就是最高賠3285元。

    問題是你不同意不簽名就不能買。。。明知道是坑也沒辦法。

  • 3 # 周卻

    1.合同違約金約定還是非常重要的,雖然說如果你實際損失低於違約金可以另行要求賠償損失,但區別就在於,有約定基本直接就按照約定來了,另行主張損失的話是要舉證的,你不懂法律你就很難舉證。

    2.如果非要買,也可以,違約金過低,對方逾期交房的,你另行主張損失,比較容易獲得支援的就是你若是租房子住,租金支出是可以認定為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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