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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問心小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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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滸第109
我真的有個男性朋友在民政局與他老婆辦離婚,辦完離婚手續時兩人還相擁吻了對方,然後走出大門,民政辦事員看到後呆若木雞,另一個同學與老婆離婚十幾年了也分居了,但常常還在一起包括去旅遊也同居,平時是分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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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說齋
兩個人不再相愛,但仍能做朋友——這是個美麗的幻想。
除非彼此都不再繼續下一段感情,否則讓後來者如何接受?
兩人分開後,只當做一箇舊相識罷了,朋友...就算了,哪怕是普通。
1、被傷透了心,再也不想有任何瓜葛!一方棄山盟海誓於不顧,另覓新歡,被發現了,不知悔改,這樣的分手,不想再見了!
2、欺騙別人,還理直氣壯!靠一時的欺瞞,矇蔽了對方的雙眼。可是,沒有不透風的牆。一旦被拆穿,真相大白,卻振振有詞,口口聲聲為了別人好,當然會被厭棄,想到這樣的人就噁心,怎麼還可能做朋友?
3、來自於父母、家庭方面的原因!兩個人的感情不錯,但是沒到堅不可摧的地步,迫於家庭的阻力,考慮再三,還是退縮了。之後,各有各的家庭、幸福的生活!再見面,可以做普通朋友。
4、為了物質放棄了彼此的感情!即將踏入婚禮的殿堂,但是因為房子、車子、票子沒達到要求,絕情地離開!以後,看曾經被嫌棄的人有所作為,再想和好或提出做普通朋友,很難平心靜氣地讓人接受吧!
5、因為個人發展,決然分手!為了自己擁有更高的學歷、更好的工作機會,認為現任是拖累,不顧兩人之間的承諾,自私地選擇了自己更想要的!也許,會成功,再見面,處於內疚,想補償對方,也許,一事無成,想回頭,這時,要看對方怎麼想,接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