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了11萬現金,3小時後被告知少了1200元,只存了108800元,原來是銀行未經我同意,從我賬戶扣除了1200元。”10月9日,蒲城縣市民劉先生說。
對此,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蒲城縣延安路支行(以下簡稱“郵儲延安路支行”)解釋,系當日櫃員清點失誤造成,但監控顯示存款現金確實少了1200元,抹賬(銀行給儲戶辦理存取款業務出現失誤,銀行進行的一種反向操作)符合銀行規定。而中國人民銀行渭南市中心支行則表示,郵儲延安路支行的操作不符合規定。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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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流山高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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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谷財譚
我覺得郵儲銀行這麼操作是錯誤的。抹賬是不可逆的操作,在未能取得儲戶同意的情況下,把儲戶整個存款行為都予以了抹除,是不合理的。
通常遇到這種情況,銀行是在入賬同時找出錯誤原因,然後跟客戶協商,要求補足所差的1200元。
郵儲銀行的這種抹賬行為,我認為是違反規定的。儲戶到銀行存款,錢已經入賬,說明銀行與儲戶已經構成合約關係。銀行後來發現錯誤,抹賬屬於違約行為,是單方面的毀約,對儲戶的權益形成侵害。
不知道這家銀行哪來的勇氣說是符合規定——我相信這只是他們銀行的內部規定。任何與法律和法規相沖突的內部規定,都不足以拿來說事。我支援當地人行的說法,這家銀行擅自抹賬是錯誤的。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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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隻眼看世間百態6
首先弄清,你提問之事,是真實發生過的"真實事例",還是無聊之人利用人們普遍都噴罵銀行一頓的心理,杜撰編造出來事例,製造與論話題?
若是真人真事,是不符合常識常規的,別把別人都當成弱智,你說什麼別人都相信。
銀行發覺辦理業務出現差錯時,積極採取補救措施無可非議。但絕對不會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扣除你的存款數衝賬。絕對不會沒有與你溝通協商下,擅自扣除你1200元衝數。絕對不會不徵得你同意下,單方面扣除你的錢。你存款11萬,他們以什麼證據事後扣除你的1200元,他們為什麼不扣除你一萬二千元或更多,反正都不用和你協商溝通,想扣多少就多少。
如果有可靠證據少了1200元,我認為儲戶應該補上。否則由銀行員工自己補上,也是對其工作失誤的懲罰。但是不經儲盧允許,私自扣款,肯定是不對的,應該與儲戶協商,協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