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暫停令是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下達工程暫停的指令。專案監理機構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
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的。
2、施工單位未經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絕專案監理機構管理的。
3、施工單位未按審查透過的工程設計檔案施工的。
4、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5、施工存在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
6、發生必須暫停施工的緊急事件時。簽發工程暫停令應註明暫停部位及範圍。一般情況下,簽發工程暫停令應事先與建設單位溝通,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應在事後及時向建設單位作出書面報告;如監理機構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的,施工單位可先暫停施工,並及時通知監理機構,監理機構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發出指示。如監理機構與建設單位溝通工程暫停事宜時,建設單位不同意停工,監理機構認為必須停工的,仍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如工程仍未停工,監理機構應向建設單位發工程聯絡單或監理備忘錄,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送《監理報告》。工程暫停期間監理機構應按《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的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會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理好因工程暫停引起的各類問題,確定工程復工條件。
工程暫停令是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下達工程暫停的指令。專案監理機構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
1、建設單位要求暫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暫停施工的。
2、施工單位未經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絕專案監理機構管理的。
3、施工單位未按審查透過的工程設計檔案施工的。
4、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5、施工存在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
6、發生必須暫停施工的緊急事件時。簽發工程暫停令應註明暫停部位及範圍。一般情況下,簽發工程暫停令應事先與建設單位溝通,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應在事後及時向建設單位作出書面報告;如監理機構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的,施工單位可先暫停施工,並及時通知監理機構,監理機構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發出指示。如監理機構與建設單位溝通工程暫停事宜時,建設單位不同意停工,監理機構認為必須停工的,仍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如工程仍未停工,監理機構應向建設單位發工程聯絡單或監理備忘錄,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送《監理報告》。工程暫停期間監理機構應按《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的規定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會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理好因工程暫停引起的各類問題,確定工程復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