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沂蒙小瓶蓋

    一:在實踐中形成出資瑕疵的主要形式有:

    1、未足額出資。

    2、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以貨幣之外的實物出資,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辦理產權過戶的實物,股東沒辦理過戶手續或沒有交付實物。

    3、約定是以貨幣出資,但股東要求以實物出資。

    4、約定是以特定物出資如土地使用權、房產等,但股東要求替代出資。

    5、作為出資的實物或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價格明顯不足。

     

    二: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行使權力

    1.知情質詢權 2.股東決策表決權3.股東選舉權 4.股東收益權 5.解散公司請求權 6.股東代表訴訟權 7.股東優先權 8.股東提議召集權

    三、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的問題

     

    股東出資瑕疵,但《公司法》規定其對公司承擔的責任仍然是以公司章程當中認繳的出資比例或股份為限,所以也不影響該股東行使權利(公司章程另有約定除外)

    雖然股權取得的前提是認繳和出資,但股權又獨立於出資,公司的股權與股東並不是一一對應。出資瑕疵的股東對公司負有補足的義務,這種義務對於股權轉讓後並沒有法定的理由予以免除

     

    四:最後總結

     

    1.出資瑕疵的股東,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不足認繳的出資。

    2.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行使權力

    3.債權人可以向公司及其股東追索債權,即使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期股權,權人仍可以對其追索債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運江人的扣肉是怎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