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韓庚,吳亦凡已經完成和前經濟公司的解約合同,獨自成立了個人工作室。張藝興的經紀合約還在南韓SM公司,不過SM公司專門為他在中國成了個人工作室,而蔡徐坤的經紀合約則比較棘手和麻煩,據相關媒體報道:如果按照蔡徐坤提前八年解約情況,個人違約賠償金恐將高達三億兩千萬,當然這個數字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但是違約金肯定還是相當高的。藝人解約是娛樂圈見慣不怪的事情,我認為原因不外乎有三點:
1.經紀公司實力有限:藝人想紅,除了自身實力、觀眾緣、話題以外,簽約的公司至關重要。畢竟娛樂圈的好資源就不多,想要分一杯羹自然需要公司為藝人絞盡腦汁透過各種辦法拿到手。中國有一句經典語錄叫做:背靠大樹好乘涼。如果藝人所屬的公司無法提供應有的支援資源,藝人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只能解約換到另外一家試試。
2.藝人完全能獨當一面:當一個藝人能夠紅到一定程度時,各種品牌代言、活動邀約、影視作品接踵而至時,他就根本不需要公司為他四處奔走了,自己成立工作室坐等客戶找不上門,自己拿大頭,小頭作為工作室營運成本開支,何樂而不為呢
3.藝人和公司合產生矛盾:當然,這個矛盾是雙方的,有藝人不聽話的,也有公司錯誤規劃藝人的發展計劃的。所以,雙方一拍兩散、和平分手自然也算得上一件好事情。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韓庚,吳亦凡已經完成和前經濟公司的解約合同,獨自成立了個人工作室。張藝興的經紀合約還在南韓SM公司,不過SM公司專門為他在中國成了個人工作室,而蔡徐坤的經紀合約則比較棘手和麻煩,據相關媒體報道:如果按照蔡徐坤提前八年解約情況,個人違約賠償金恐將高達三億兩千萬,當然這個數字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但是違約金肯定還是相當高的。藝人解約是娛樂圈見慣不怪的事情,我認為原因不外乎有三點:
1.經紀公司實力有限:藝人想紅,除了自身實力、觀眾緣、話題以外,簽約的公司至關重要。畢竟娛樂圈的好資源就不多,想要分一杯羹自然需要公司為藝人絞盡腦汁透過各種辦法拿到手。中國有一句經典語錄叫做:背靠大樹好乘涼。如果藝人所屬的公司無法提供應有的支援資源,藝人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只能解約換到另外一家試試。
2.藝人完全能獨當一面:當一個藝人能夠紅到一定程度時,各種品牌代言、活動邀約、影視作品接踵而至時,他就根本不需要公司為他四處奔走了,自己成立工作室坐等客戶找不上門,自己拿大頭,小頭作為工作室營運成本開支,何樂而不為呢
3.藝人和公司合產生矛盾:當然,這個矛盾是雙方的,有藝人不聽話的,也有公司錯誤規劃藝人的發展計劃的。所以,雙方一拍兩散、和平分手自然也算得上一件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