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耕耘清風
-
2 # 似水人生cjc
所有公區收益都應歸業主。包括地面佔道停車費、臨停收費、各種牆體、電梯、宣傳欄廣告、商品展銷擺攤等。當然應扣去相應成本費用,如適當的物業管理費(對廣告發布進行規劃、過期廣告清理),稅費、物業公司合理的分成獲得部份。公區收益應主要作為維修資金續存或維修資金緊急使用,也可用於社群文化建設,不提倡分光吃光。
-
3 # 川藏隱者
除了合理的物業費,其它與小區建築物相關的一切收入,歸所有業主所有!你僱保安和保潔,除了工資,難道他們還能出租你的房子賺錢?
-
4 # 三品帶刀衛士
小區公共場所收益歸所有業主共有,資金交由業委會監管併合理使用,對無業委會的小區由物業代管並按時公佈收入的財務報表及使用說明。
首先要了解廣告位是誰出資建,又是誰出資買下的?小區建設的一切費用都被開發商納入建房成本中,房子建好後由業主購得,開發商賺錢走人,所以小區的廣告位、車位歸全體業主共有。
而業主們購買商品房入住後,政府物管部門不但沒有按照中國《物權法》條文,幫助業主組建成立業主委員會來管理小區,或聘用物業公司為小區業主們提供服務和管理好小區的裝置設施。而是派駐某一私人物業公司管理收費,其結果是業主們出錢買單了小區的一草一木確成不了主人,而物業公司變成了小區的主人,真是其豈由此理?這也許是中國的一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