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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情緣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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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蘭雲森
拾金不昧是我中華自古以來的美德,撿拾到東西要交公也是我們從小就受到的教育。
如今社會發展,好傳統應該發揚,但撿到東西要些酬勞也是應該的,必競有人力物力時間的付出,失主答謝一下也是懇定社群會美德的表現。
但是現在社會浮躁,有見利忘義,將失物據為己有;也有獅子大開口,索要甚巨,令失主苦不堪言;還有失主懸賞酬謝失信,失物到手後有拒付酬資的,也有誇大丟失標的物數量、質量的。
這是典型的社會整體失信行為,非常不可取!因為長此以往,這些舉動會拉低全社會的道德水平。
個人覺得,撿到東西應該酬謝沒問題,但應有一個度,最好國家有立法出臺,確定標準;有些失主也應自律或也有相應立法制約,讓失信耍賴的事情不再發生。
拾到物品,找到主人歸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能因自身的貪婪享受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
古人有香山還玉帶的故事,把路不拾遺當做一個社會高度文明的標誌,所以不僅物歸原主是應作的行為,就是見到不是自己的物品不去拾也是一種理所應當。因為都不去拾,那麼失主就可以沿著原路找得到丟失的東西。
然而,現代人往往被物質利益矇住了雙眼,當物歸原主,路不拾遺成為童話故事的時候,那些丟失物品的主人就會想著靠別的方式比如重金酬謝,懸賞等方式來喚醒那些人的良知,同時增加找到遺失物品的機會,還能透過這種方式鼓勵這種品德高尚的人,成為道德榜樣!無法否認優點很明顯,而且可以說只要開的價夠高,就不會有找不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