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趟故宮,扣(摳)點漂亮石頭做紀念。”4月30日上午,故宮博物院內一外地遊客以此配文,將故宮地面的石子畫及手中幾塊石頭的照片釋出到網上,隨即被知名博主轉發,引發不少網友的吐槽。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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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宮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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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傻瓜一樣的me
我是石頭迷,我喜歡自己在亂石中找,不會在故宮扣石頭,畢竟也是有它的用處的,真的喜歡就拍照留戀,何必下手呢!作為父母教孩子最多的道理就是“學會分享”,好東西留給更多的人欣賞不好嗎!
對於此,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會認為她是“故意損毀文物罪”或者是“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
根據《刑罰》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損毀文物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損毀的行為。這裡的“珍貴文物”主要包括: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重要的革命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古舊圖書資料;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比如貨幣、輿服、器具、名畫等。
所以根據這樣的規定,這位女子“好像”都符合。可據新聞裡說,這些石子路的石子都是新鋪上去的,不屬於文物的範疇,而這位女子也澄清這些石子是她向正在鋪的師傅要的,屬於新石頭,所以不在犯法之列。
好吧,雖然不屬於違法行為,但也屬於不文明旅遊行為(如果她真摳了的話),這些石子看起來很平常,但它背後的故事卻很有意思。
“故宮裡的石子路,腳下的風景”這些石子路在御花園中,很多小夥伴可能來了連看都不會看它們一眼,可在其身上卻有著皇家別樣的情趣和風味。比如說你看這幅:
龍?蜥蜴?
再看這幅(如下圖)
人騎腳踏車,難道是溥儀在畫他自己嗎?!
還有火車(如下圖)
最搞笑的是這幅(如下圖)
男子下跪搓衣板,媳婦還拿著榔頭。
這些石子畫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有的呢?史料裡並沒明確記載,大致推斷可能是清末,而它們的出現給冰冷枯燥的皇家生活增添了一些別樣的“喜感”。
最後,小君也想呼籲大家,“來故宮,請把知識帶走,其他的啥也別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