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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74616386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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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蔣閒言
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情況,新房屋是屬於拆遷性質的,還是屬於你們兩口子幫兒子媳婦買的。如果是你們兩老兩口原來舊房拆遷的補償,或者是你們老兩口全款幫兒子媳婦買的,是屬於贈予兒子的個人行為,在房產證上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房子是兒子和媳婦自己攢錢付的首付,媳婦和兒子以後每月按期還貸的話,那麼這個房子的擁有權,應該屬於兒子媳婦婚內的共同財產,房產證上只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就不對了,應該寫上兒子和媳婦兩個人的名字才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是你們老兩口幫兒子出一部分錢買這個房子,這是屬於你們對兒子個人的贈與行為。兒子也出錢買房,但兒子的錢是在婚內賺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光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是不妥的,無意中侵權了兒媳的合法部分。除非這筆錢是兒子婚前的個人財產,在房產證上只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人吃米是講道理的,居家過日子也要依據法律法規來規範自己的行為,不能有意識或者是無意識的給家庭任何一位成員造成傷害。希望兒子媳婦和和美美,倖幸福福牽手一生,才是老人一輩子由衷的願望。
不明白你說的實際情況 這房子是怎麼來的,如果是兒子兒媳的婚後購買,那麼購房款是怎麼來的,是你贈予兒子兒媳還是單贈予兒子,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是贈予兒子,那麼是屬於你兒子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