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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光牽引夢迴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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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姒禧
我個人覺得雙方合夥做生意,一方不承認合夥且隱瞞錢財有以下兩點
1、如果雙方合夥做生意的話,一般都會有雙方的合同協議,所以對方是不可能不承認合夥的,除非當初雙方商量合夥做生意的時候,只是口頭上商量合夥,並沒有籤合同協議才導致後來對方不承認合夥了。
2、如果雙方合夥做生意,一方隱瞞錢財的話,我個人覺得不屬於詐騙行為,而屬於私吞營業款。
那什麼才算是詐騙行為?
答:我個人覺得就是用虛構出來的事情,去騙取他人錢財。用通俗點的話說,就是明明沒有這樣的事情,卻在對方面前說得很真實,讓對方相信有這樣一個事情,從而導致騙取對方的錢財。比如說有以下3點:
1、電話詐騙,騙子會用打電話形式告訴對方說,你爸媽或兄弟姐妹等生病了在某醫院,需要交醫藥費或手術費等等等,急需你打錢過來,賬號是多少多少等等等。還有就是說對方中獎了,急需你交多少多少的保證金等。
2、網路詐騙,騙人會在網上打廣告,打的很真實,打得有模有樣的。比如說什麼某某某公司長期有手工活,是什麼什麼樣的手工活啊,工價是多少多少啊,讓那些在家帶小孩或沒有工作想找點手工活來做的人信以為真之後,就開始叫你交什麼押金之類的,說他們的手工活給你做,萬一做壞了的藉口一步一步的向你拿錢。到最後貨沒有收到,錢也打過去了。
3、騙子和你說,在哪裡哪裡搞了一個大專案,你投資多少錢,每天每月每年的收入是多少多少等,讓你相信,等你把錢給了他,他們就消失找不到了。
從你所表達的意思是屬於商業詐騙的範圍 不過這種糾紛最難搞 公安機關一般以經濟糾紛不管理 去法院起訴也要漫長的時間 而且你如果不是很懂合同很有可能入了人家的套 所以合夥做生意要考察好自己的合夥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