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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純真Wi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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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農一姐
一家三口在村裡有一套樓房和一套平房,再購買宅基地是否違規,該如何界定?對於題主反映這個問題,一家三口人有三處宅基地三套房,這顯然是違反了農村一戶一宅的規定,即便是有國土資源部門也不會給予確權認證。其實在農村一戶多宅現象很普遍,但是國家是極力控制和打擊這類現象的發生,主要是由於浪費國家土地資源。對於現在,再出現一戶多宅的現象,應該是不可能了,即便是有了宅基地以及房屋,也不會給予確權,因為已經登入系統,就像戶口身份證一樣,一個人只有一個戶口身份證。所以題主購買的另一處宅基地應該是他人的名字購買的。對於題主一家三口,如果孩子達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是可以申請另一套宅基地的。但是題主已經有人兩套宅基地,所以不能再購買另一套宅基地,如果作為投資必須和賣宅基地的一方協商好,簽訂好協議,為了以後拆遷補償少引出麻煩,但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題主的樓房屬於商品房,而且孩子已經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是可以再購買一套宅基地並且能過戶。
在全國絕大多數地區,這肯定是違反農村集體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政策,除非你放棄現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的使用權的繼承可能造成的一戶多宅的現象,但是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了,由繼承發生的使用權轉移,只限於居住,不能進行改建。所以,當由繼承發生的使用權轉移而造成的一戶多宅,在該土地使用權的標的物,也就是房屋倒塌後,即失效。這是我的理解,實際面臨的問題還是以當地國土部門的回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