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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築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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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工程律師
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絕大部分是因為存在轉包、掛靠或者違法分包的情形。
拋開陰陽合同不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並不影響“爭議條款”和“結算條款”的效力,按約定的結算條款進行結算即可。
合同中沒有結算條款的,依照各省(市)公佈的工程造價定額,結合工程造價資訊結算。
造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絕大部分是因為存在轉包、掛靠或者違法分包的情形。
拋開陰陽合同不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並不影響“爭議條款”和“結算條款”的效力,按約定的結算條款進行結算即可。
合同中沒有結算條款的,依照各省(市)公佈的工程造價定額,結合工程造價資訊結算。
實踐中,法院要根據不同的情形處理無效施工合同:
一、施工合同訂立後尚未履行前被確認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確認無效的,雙方當事人均不能再繼續履行。若一方因準備履行合同有損失,則按照雙方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程度進行賠償。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約定的工程已經開工但尚未完工時被確認無效
一是應當立即停止履行。二是若已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發包人應參照無效合同與承包人結算並付款;若已完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且無法修復,則承包人應該予以拆除,並向發包人返還已付工程款。 三是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在準備簽訂、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費用,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雙方都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各自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施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後被確認無效
首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該參照合同約定與承包人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其次,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但修復後合格的,發包人應該參照合同約定與承包人結算並支付工程款。最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且修復後仍不合格的,發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應予以拆除並返還以收到的工程款;同時按照各自過錯大小分擔包括簽訂、履行合同和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的後續費用,如拆除質量不合格的建築物的費用、工程延期費用、材料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