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減負說:課外輔導確實加重孩子負擔,這是本末倒置,課外輔導只是被需求而產生的,家長有需求,學校有需求,所以產生課外輔導。負從哪裡來要搞清楚,負是這個規則產生,課外輔導是這個規則推動下產生的。
二,老師強迫說:老師課內不講課外講,個人的經歷和對社會現狀的分析,這個情況會有,但是這絕對不是根本原因。現在老師的各種考評,和社會監督大大壓縮了這個情況。老師是喜歡學生補課,這樣他的成績和考核更容易完成。
三,公平說:1,根本解決不了公平,富人有的是辦法和手段,就算不補課,騰出的時間用來素質和能力培養更是望塵莫及。2,剝奪了有能力有需求的人的權利才是最大的不公平,以大眾的名義剝奪個人的權利才是最大不公。
可討論,可指責,指責時請說明理由,謾罵者還是別來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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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影漂塵
要不要全面禁止課外輔導機構,必須依法辦事。 首先,我們得對課外輔導機構的本質屬性有個清晰的認識。
課外輔導機構,無論其投資管理方是誰,它和商店、企業等都是國家社會經濟的組成部分,應該平等享有商店、企業應該享有的權利,當然也必須履行他們應該履行的義務和責任。課外輔導機構是市場經濟在教育培訓領域催生的產物,自它成立以來,作為學校等正規教育培訓機構的有益補充,有效緩解了教育培訓領域裡供不應求的矛盾,為提高參培人員的文化、技術水平作出了重大貢獻。一些人透過在課外培訓機構的學習,在升學和就業上獲得了助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全面禁止課外輔導機構,不合法理,於社會無益。
之所以有人支援禁止課外輔導機構,無外乎以下幾點原因:
1,課外輔導機構管理魚龍混雜,素質參次不齊。有的課外輔導機構證照齊全,依法辦學,培訓質量高,應該予以支援;有的課外輔導機構證照不齊非法辦學,只管收費,不管效益,這樣的機構應該予以取締。
2,課外輔導機構的存在,成為教育培訓領域內不良風氣滋生的溫床。對此最形象的描述就是“老師課內不講課外講”,課外輔導機構成為師德師風滑坡的誘因。除此之外,媒體時常爆出培訓機構與正規院校相互合作,共享不當利益,在考研、考證等方面違規操作。但這些問題的產生不在於輔導機構本身,而在於培訓輔導方面監管的缺失,不能成為禁止、取締課外輔導機構的理由。
3,課外輔導機構的行為擾亂了正規教育培訓機構的運營秩序。這個理由更是荒謬。由於教育投入不足,導致了教育資源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以民間投資為主的課外輔導機構應運而生,緩解了教育投入不足導致的供需矛盾。正規教育培訓機構只要有打鐵自身硬的實力,他們的執行是課外輔導機構干擾不了的。
綜上所述,課外輔導機構不僅不能簡單地採用行政手段一禁了之,還要對合法輔導機構採取保護,支援、引導其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