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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年老劉聊財經

    雖然個人破產在中國已經出現個例,但是實際申請個人破產的程式還是十分複雜的。

    中國首例“個人破產案”

    2019年10月,當時溫州一位蔡姓老闆因為無力償還214萬元到期債務而向法院申請破產;

    當時蔡某的月工資為8000元,自己身體有疾病,孩子也在上大學,名下還沒有可以執行的資產;

    在這種情況下,經過法院核實後,法院召集蔡某的債權人,蔡某宣讀了“無不誠信行為承諾書”,認真盤點了自己的財產,經債權人同意,法院最終判決蔡某隻有要償還總債務的1.5%,於18個月內還清即可,剩餘債務在蔡某履行完3.2萬元的債務後被豁免。

    個人破產申請規定,對於債務人債務免除,深圳設定了“三年考察期”,也就說破產申請人在三年考察期內必須做到如實申報財產,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主動移交財產並配合處置,履行應盡義務、遵守相關行為限制決定,才能依法可能獲得剩餘債務免除

    在“三年考察期”內,債務人同時受到諸多限制,比如出行、個人消費、購買房產等不動產、購買車輛、子女上學等方面,而且三年考察期內一旦發現債務人隱匿財產等不誠信的行為,那麼“債務豁免”就會被廢除。

    【1】全國個人破差法並未真正實施,個例不能代表所有情況,至於後期債務是否會被徹底廢除、多久廢除都存在不確定性;

    【2】從深圳相關試點來看,債務廢除有“三年考察期”的設定因此像提問者說的“第二天中彩票”的錢是依然被用來償還剩餘債務的,只有當三年考察期過後的收入才可以不用來償還債務。

  • 2 # 財經有滋味

    個人破產法現在還沒有正式出臺,2020年4月29日,深圳市推出了個人破產法的草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 (草案徵求意見稿)》。就以深圳的個人破產法來說,有以下規定要注意:

    1、受理後債務人的財產報告:收入、銀行存款、現金、理財產品、有價證券;不動產;動產;財產性權利;財產性民事權益;其他財產

    說明:基本上所有的財產都納入了償債範圍。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限制高消費,只能有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3、破產申請受理時屬於債務人的全部財產,為債務人財產。在破產清算程式中,破產申請受理後至債務人被裁定免責前(破產申請受理之日後3-5年)取得的財產,也屬於債務人財產,應當用於清償債務。

    所以,綜合上述的規定,申請破產後,第2天就中了500萬,這個500萬是屬於你的財產,因為你申報了破產,所以也是屬於償債的財產範圍內,你要及時向法院申報,並用於償還你的信用卡。相信你還完後還有結餘,可以過你的小日子啦。

    不要以為允許個人破產後,就可以當老賴哦,其實當老賴的滋味也不好受,不敢吃不敢玩

  • 3 # 投資前沿社

    個人破產對自己意味著就是自己已經資不抵債了,並且由法院宣告了自己破產,對自己的財產進行的清算和一個重新的分配,然後重新確定自己債務的一個過程,其實個人破產並不是意味著個人不用再還債務了。去年全國首例個人破產正式宣判,他的案例可以很好的回答題主的疑惑。在去年國家發改委聯合13個部門推出的《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首次提到研究建立個人破產製度,並進行推進。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研究員陳夏紅曾經說過,“不是不用還錢,而是有前提的部分豁免。”只有在滿足法定條件的前提下,經過三到五年的監督期,債務人才獲得豁免。而在監督期內,債務人生活受到極大限制,不能有高消費,簡而言之就是不會被公示的“老賴”。申請個人破產之後,除了保證個人最低生活外,所有收入都將進行償還債務。一個比較著名的案例就是,歌曲《只要你過得比我好》的演唱者香港藝人鍾鎮濤,2002年曾申請個人破產。在破產期間,鍾鎮濤賺來的收入都要上交,破產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給予生活輔助後,其餘收入全部用於還債。破產後,鍾鎮濤在生活上受到的限制包括:住宿4000至8000港幣、飲食2000至3000港幣,甚至身為一名演員,他每月的服裝和理髮的費用也要控制在500至800港幣。直到2006年10月,法院才批准鍾鎮濤解除破產。

    所以題主所說的情況,就算剛通過個人破產,中到的獎也不會被你私人所有。其次,法院不會僅僅因為你信用卡逾期的錢而讓你申請個人破產,一般申請破產的人大多為企業法人或者連帶責任人,平民老百姓的申請法院基本不會批。

  • 4 # 遊戲人超超

    個人破產是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宣告債務人無力償還及後續一系列還款給債權人過程的法律程式

    當你宣告個人破產時,你的債務並沒有消失,而是在清算、拍賣你的個人資產後在一段時間內通過工作賺錢分期還款的過程。

    簡單的理解:個人破產,就是有期限的債務重組。

    個人破產的好處有:

    1、保護債權人:在破產期間,債務人所有的收入在扣除基本生活基礎外,都被法院拿來歸還給債權人,債權人不需要和債務人有任何的聯絡;

    2、保護債務人:債務人可以努力工作去償還債務,如果破產期過後依然不能還清,則由法院宣告債務的消失——還債有期限。但日後若發現債務人在破產前和破產期內有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所隱匿和轉移的財產被則拍賣,用於歸還債權人。

    因此,如題目所言,如果500萬彩票中獎,是在破產期的,法院將在扣減債務人剩餘債務後,將剩餘的獎金給予債務人。

    總之,個人破產最大的好處就是讓債權人和債務人都能得到保障:

    不會有債權人四處搜刮債務人等追債行為,也不會有債務人過年不回家的躲債行為。

    當然實行個人破產還需要配套條件:

    1、法院配備專門負責、監督、跟蹤債務人在破產期間的工作、消費、收入等,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和執行;

    2、債務人在破產期間必須工作,尋找工作階段必須限定,一旦超時找不到工作,必須加倍延長債務人的破產期間;

    3、惡意不歸還、藏匿轉移財產的人,不能適用個人破產;對破產前和破產期間藏匿、轉移財產行為,一律追溯,將其拍賣歸還給債權人。

  • 5 # 老萌有個存錢罐

    雖然中500萬希望渺茫,但是如果你中了,我不得不恭喜你。

    個人破產製度

    個人破產製度在中國還沒有正式建立起來,雖然有個別地區在試點,也有相關的判例,比如溫州個人破產案,蔡某人承擔企業破產連帶責任214萬元債務,按1.5%的清償比例即3.2萬餘元在18個月內一次性清償,同時,蔡某承諾,該方案履行完畢之日起六年內,若其家庭年收入超過12萬元,超過部分的50%將用於清償全體債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

    個人破產製度的建立是為了保護“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有的債務人有意願還錢,但是確實沒有錢還,你就算把它大切八塊或者拉去坐牢,也沒有用。不如給他一個機會,讓他去賺取更多的收入,滿足基本開銷之後,用多餘的錢來償還債務,這樣達到一個良性的迴圈。

    欠錢的不用整天躲債,擔驚受怕;要錢的人不用整天催債,落得人財兩空;最後雙方皆大歡喜。

    不等於不用還錢了

    個人破產製度不等於個人申請破產後就不用還錢了。

    你欠的債務不會因為破產而抵消,破產清算後無法償還的債務還是要還的。只不過會給你制定一個清償計劃,就好像上面講的那位蔡老闆一樣。

    那些夢想著個人破產製度出來後,就不用還錢的人,就不要做白日夢了。

    因此,回到你說的這個問題。你破產後中了500萬,那麼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清償債務。如果清償後有多餘的錢,才是屬於你自己的。如果不夠清償,那麼請繼續履行。

  • 6 # 勻楓財技大兜底

    這可能在未來是有可能的,但是在現在只是一個夢想。信用卡才能欠多少錢啊?如果第2天中500萬,那不分分鐘就歸還了!還需要啥個人破產呀!

    2.信用卡的欠債逾期,已經沒有能力歸還,那隻能揹負著個人銀行徵信有“逾期未還款”的瑕疵記錄,同時積極從銀行信用卡中心進行協商,達成未來還款方案。不過只要不是惡意透支,也不會有刑事處罰風險,而且銀行也會在信用卡欠款會逾期三個月之後,給予借款人以談判的機會。如果溝通的好,有可能達成本金分期,分期期限最高能達到三年,一般都是在1~2年。當然在最終還款沒有結束之前,人行徵信記錄是不會做任何改變的。

    3.未來即使個人想申請破產,參考國外個人破產製度,中國也會制定很多限制條款的。不是覺得欠款還不上了,就可以申請個人破產。例如年輕有工作能力的人,想申請個人破產就比較難。欠款金額沒有達到一定數額的,想申請個人破產也比較難。

    4.即使成功申請了個人破產,對於很多人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有好處有壞處。首先在個人破產期限內,必須嚴格遵守破產法中制定的各種行為準則,個人的徵信肯定是黑了的,但是不用入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個人的各類隱私資訊也是在一定範圍內是被公開的,因為要接受社會各界以及監管部門的各項核查和驗證。如果出現隱瞞或者不符合破產要求的行為,那未來可能會加重處罰,也有可能會坐牢。

    6.別說個人破產後,第2天中了五百萬。在破產後的規定年限內,如果中了五百萬都需要履行債務合約,也就是說都需要繼續履行還債義務。在還債之後,法院會撤除個人破產,恢復原本的清邁之聲。

    普通個人信用卡欠債,一般最多的欠款額也不會超過20萬,所以不要做這種的夢想,還是積極同銀行信用卡中心洽談一個良好的方案,努力工作多賺點錢,改改自己的消費習慣,早日還清借款,成為對家庭作出貢獻的人。

  • 7 # 勇談房產壹貳叄

    感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個人破產製度開始施行後,很多朋友對於個人破產製度有一個很大誤解,都認為可以“欠錢不還”。實際情況不是這樣的,申請個人破產是需要一個完整的制度約束的。起碼要對於你個人的所有財產進行清算後才可以進行破產操作,藉此機會簡單談談我的觀察。

    第一、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提出研究建立個人破產製度,重點是為了解決企業破產產生的自然人連帶責任擔保債務問題。這個才是關鍵,說的再直白點重點是為了解決企業破產問題導致的法人的連帶責任。就以中國目前知名企業家史玉柱早年就經歷過企業破產而負債數億的情況,試問如果對於這樣的企業家沒有那麼多的連帶負債壓力,是不是史玉柱會翻身的更快?這也是因為史玉柱時運較好,換一個小點的企業家如果說一輩子遇到一次創業失敗,揹負連帶負債責任恐怕一輩子就玩完了。這才是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研究建立個人破產製度的初衷。

    第二、不可否認個人破產製度的建立基礎是全民信用,信用體系健全是前提。個人破產製度該不該實行?我們尚且不談,因為中國各個區域、各個城市發展水平不一樣,信用體系建立的水平也不盡相同。就拿中國一線城市(北京、上海等)來說無疑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處於領先地位。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的城市或者區域試行個人破產製度其實還是合適的。畢竟對一個長期信用良好的人來說,理應獲得一次“寬恕”的機會。

    第三、個人破產製度建立千萬不要理解為可以“欠債不還”,要想申請個人破產製度的門檻還是很高的。首先是要對當事人的信用進行核實,屢次違約、信用不良、惡意消費等行為的自然是不能適用個人破產製度的,其本身的信用就有問題;其次還是要對當事人的個人財產進行完全清算,排除故意隱瞞財產的可能性。此次溫州老闆蔡某除宣讀《無不誠信行為承諾書》外,還提出按1.5%的清償比例即3.2萬餘元在18個月內一次性清償的方案。同時,蔡某承諾,該方案履行完畢之日起六年內,若其家庭年收入超過12萬元,超過部分的50%將用於清償全體債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所以“破產”和“免責”不能混為一談。所以,個人破產製度絕對不等於欠債不還。

    個人破產製度作為中國破產製度的補充,絕不等於“欠債不還”

    記得今年7月份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後,個人破產製度一度被很多大眾認為是一種“免債”制度,引發了學術界、社會各界的熱議。作為中國破產製度的一種補充,個人覺得還是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下幾點觀察:

    第一、個人破產不代表欠債不還,換句話理解:個人破產不是任何人都適合的。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在美國的賈躍亭前段時間也向當地法院申請了個人破產,但是提出的方案還是要以自己在FF的股權作為信託基金來償還債務。所以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允許欠債不還。申請個人破產不是單方面宣佈的,必須有法院和其他部門稽核通過後才行,也就是說想要申請破產也不是人人都有資格。

    第二、哪怕是個人申請破產獲得法院批覆,但是一旦擁有了償還能力有些債務是無法逃避的。就像溫州姓蔡的這個老闆,申請破產後在6年內如果家庭收入超過12萬,會將超過的50%用於償還債務。這樣就解釋了網友的提問,個人破產後又中500萬,用不用還款的問題。欠的債肯定是要還的,不還那麼等待的只能是法律制裁。

    綜上,允許個人破產並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宣佈破產(得法律說的算),也不代表不用償還債務,只是暫時減免了你的債務,如果後來擁有償還能力自然還是要還的。提出個人破產製度其實也是中國法律人性化的表現,畢竟過去逼債導致社會問題的例子太多了。各位覺得呢?原創不易,喜歡記得點贊、轉評,更多優質內容繼續貢獻中。

  • 8 # 蹦迪市民Y先生

    要知道,個人破產之後,並不意味著可以逃避之前所欠的債務!因此,如果第2天,中了500萬,信用卡依舊是要歸還的,甚至於破產管理機構會直接扣除相關欠款後,剩餘的資金才是你可以支配的!

    個人破產管理,是一種保護機制

    所謂的個人破產,更類似一種“保護”機制,可以有效避免對於個人無休止的追債行為!而宣佈個人破產,只是對於你之前所欠的債務(信用卡欠款、借貸、或其他)按下“暫停鍵”而已,不會再增加!但已經產生的債務,也是要繼續償還的,不過,這種償還是在法律監管之下進行的!

    一旦個人申請破產之後,其行為將會受到很大的限制

    一旦申請個人破產,名下所有的資產(房產、汽車等)會被拍賣折現,先行用於償還欠款。所有的高消費,都將與你無關!坐飛機、坐高鐵,都將與你無關,甚至於吃個海鮮,也不行!在破產期限內(一般3~5年),個人所有的收入,都會被監管,除了必要的生活支出以外,剩餘所得將優先用於還債!在這個期間,個人恐怕連信用卡都用不了,更別說是銀行貸款咯!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破產,明天中500萬,那麼“恭喜你”!如果還清了信用卡欠款,那麼就可以恢復“自由之身”,以後想幹嘛就幹嘛!如果還不足以償還欠款,那麼還是要被關“小黑屋”的,直到你還清欠款(亦或者破產期滿)為止!

    總之,個人宣佈破產並不能“逃避”債務,所欠的信用卡依舊是要償還的!因此,如果第2天中獎500萬,那麼銀行就“高興”了,可以及時收回欠款,你也可以重歸“自由”,皆大歡喜啊!

  • 9 # 首席投資官

    評論員四維: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於近日提出了研究建立個人破產製度的改革方案,一時間激起網友的廣泛討論。相信大多數人對此都有疑問,個人申請破產後,是不是欠債就不用還了?這不會成為老賴們的逃債工具嗎?不會鼓勵更多的人過度舉債消費,然後惡意逃債嗎?

    根據美國現行的個人破產法來看,首先,為了防止債務人濫用個人破產製度,規定了免責例外及不可豁免債務,包括家庭無恙業務所衍生債務、教育貸款、惡意透支信用卡後申請個人破產的欺詐性債務、欺詐性轉讓、隱匿或銷燬財產等。

    其次,債務人的債務並不會因宣告破產而直接豁免,在符合其他條件的前提下,一般需要經過3-5年的監督期。個人破產之後,除了維持基本生活外,其所有的財產均必須拍賣還債,收入也需要在扣除必要生活費後上交還債。

    所以說,在法院批准你破產之後的第2天,如果你中了500萬,這500萬要先交稅,然後還債,最後剩下的還是屬於你的。

  • 10 # 貸款教授

    都破產了你還有錢去買彩票?這是一種相當奢侈的行為!不過話說回來了,就算你運氣真的很好,中了個一等獎彩票獲得了500萬,但是這個錢得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剩餘的才屬於你。

    破產並不等於不用償還債務。

    最近幾年中國居民負債壓力不斷增加,目前很多朋友都有各種銀行貸款,信用卡透支,網貸等等負責壓力,比如現在的90後人均負債達到了13萬左右。在負債壓力之下,很多人都不堪重負,甚至有的人走上了極端。

    近日國家發改委等13個部委聯合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這個方案提到了兩個重要的內容,第一個是殭屍企業如何破產退出,第2個是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製度,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製度。

    個人破產製度的實施,讓很多高負責的人看到了希望。不過由於大家對個人破產製度的不熟悉,所以很多人以為實施個人破產製度之後啥事也不管了,可謂是無債一身輕。

    但個人破產並沒有像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

    首先、申請破產之後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式。

    一旦個人申請破產之後,法院就會對申請人的所有財產進行清算,把大家值錢的東西比如房產車產,銀行存款,甚至彩票獎金都計算在內,清算所得除了確保申請人個人基本生活之外,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只有償還債務完之後,剩餘的錢才屬於債務人。

    其次、破產之後會有一個過渡期。

    可能有些朋友會認為法院清算完之後,個人確實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所以就可以做一個了斷了,在這隻能說大家想的太簡單了。就算個人破產精算結束之後並不意味著所有事情結束,在破產清算之後仍然會有一個過渡期,這個過渡期不同的國家和地區規定不一樣,比如目前中國香港的個人破產過渡期是4~5年,在4~5年之內申請破產的受到法院的嚴格監控,法院會通過追查系統實施監控破產人的財產,一旦發現有財產可以執行就會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如果在申請破產期間中了彩票500萬,那會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剩餘的才屬於債務人。

    前面我們也提到了,個人申請破產之後會面臨清算程式,即便清算之後還會有一個過渡期,所以債務人如果有幸中了五百萬的大獎,那肯定會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的。

    說到這可能有些朋友會說,目前彩票實行的是非記名制度,如果自己中獎之後可以把彩票給自己的親朋好友拿去領獎,然後自己再花錢不就行了嗎?在這大家又想得太簡單了。中彩票之後,大家確實可以讓自己的親朋好友拿去領獎,這樣法院就沒法追查到債務人的這筆鉅額獎金,但是並不意味著債務人就可以瞞天過海。

    首先,個人破產之後,在過渡期之內會受到很多限制,比如不能進行高消費,不能買房買車,不能投資股票等等。但是中了鉅額彩票之後,你能忍受這些誘惑嗎?如果不能忍受你拿這些錢去消費,那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其次,在個人破產的過渡期之內,權利人肯定會隨時觀察債務人的動態,如果權利人發現債務人中了大獎之後讓別人代為領取,那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進行對債務人進行強制執行。

    所以中了鉅額彩票之後,不管是債務人主動承擔還款還是被動承擔還款,這筆錢都會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剩餘的才屬於債務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親兄妹,舉止過於親暱正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