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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鋼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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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經案評
嚴格說只有溢價收購一說,沒有溢價增資。
溢假收購是指新股東高於原股東在公司的註冊資本額的價值向原股東收購股權;也就是說溢價是發生在股東和股東之間的對股權價值評價。
而增資是指股東之間按照法律和章程規定增加股東各自對公司的註冊資本金的行為;也就是說增資發生在股東與公司之間。
註冊資本金呢,則是公司對外公示的股東對公司已經或將要承擔的出資責任的限額。註冊資本金在工商登記上本身不存在溢價,即股東對公司要出資多少就當出資多少,例如A股東在公司本應出100萬元註冊資本,其就不可以只出50萬元(那怕是用土地等做高評估作出資在名義上股東也是出資夠了的)。
那麼,為什麼明明原股東在公司只有100萬元的註冊資本金,會出現要200萬或者更多錢購買呢?原因是這100萬註冊資本對應的股權價值可能遠超過了100萬,因為這個股權價值是由公司經營狀況、資產狀況等決定的,所以很多人認為自己買了100萬的股權就等於買了這個股權對應的公司資產,這種認識實際是錯誤的。
綜上,買股權的錢是新股東給原股東個人的錢,這裡面肯定包括原股東在公司註冊資本額,但多出的部份是原股東基於自己股權所獲得的個人收益,與公司無關。而增資呢,就是說股東出錢把自己在公司的註冊資本額提高,這個錢出了之後就變成公司的了。所以,付給原股東的股權款作為原股東的錢,當然不能直接變成新股東出錢對公司的增資。
溢價增資,即認購股權或受讓股權的價格超過公司每股淨資產數額。
溢價增資,一般在財務上將與股權對應部分出資款直接列入股東的出資款,溢價部分即超出淨資產對應部分,將被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主要用於公司彌補往年的經營虧損,對外投資,轉增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