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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鐵木真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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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先生aa
建議注意的方面:去旅遊前,先向旅行社諮詢清楚:“我去新馬泰所需要的800塊錢都是哪方面的?”,如果光是“報名費”,那就是假的,我們也做國外遊,從沒有過“報名費”,國外遊也許會包含服務小費,這點大可放心,這是給國外服務人員的,這也是現在旅遊的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了。
總之,去之前問清楚需要多少錢,這些錢都包括哪些方面(比如吃住行等),一定要問清楚,小心被鑽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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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往當地的旅遊局打電話舉報 前提是知道導遊的編號或者姓名 事實清楚 最好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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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
一是雙方協商;
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申請調解;
三是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請求旅遊監督管理部門動用保證金賠償的時效期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誤維權期限。
首先,現在參加國外旅行,強制購物基本不存在。本人多次參加國外旅行團,有低價購物團,也有純玩團,沒有遇到導遊強制購物,最多就是語言上比較惡劣罷了。
其次,出國旅行,對於自己感興趣的商品,也可以考慮購買,只是導遊帶去的地方價格會高些,畢竟要有提成,這時你可以讓導遊幫忙砍價到你的心裡價位,否則不買也不會太尷尬。
到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購物基本都是自願,導遊都不用強制,搶著買,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