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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92717281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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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偉聊房
希望有法律程式,按照原來的協議的話開發商是肯定輸的,但是如果後來經過協商又重新簽訂了相關協議的話就不好說了,關於講的那些問題什麼房子賣不掉並不能作為法庭上有力的證據!如果沒有簽訂後續協議建議走司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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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宛城戰張嫂
那是不可能的,你先去房管局開發科,說明情況,提出條件(回遷房並不好,可以選擇商品房,但是不加錢,要比原來大幾平方作為延遲交房的補償,原來的房子不要要了,他們已經賣出去了,收回也不能要,售房都是有手續的,要了就成強別人的了),然後去找開發商協調,讓他們出個解決方案,再去售樓部查五證。看看是否五證齊全,在售房屋有沒有預售證)然後打12345舉報,比如證件問題,稅務問題,工程問題,會安排相應部門去解決問題,讓開發商給你洽談,防止你繼續舉報。然後你再提出條件。
這種事情,可以談,要有目標,磋商,不要漫無目的,可以討價還價。(重選商品房是最好的選擇,哪怕一樣大,只要不加錢,因為回遷房是第一期工程,沒有後期完善,大多多層,小高層,個人認為,回遷房,除非和鄰居很熟,不然不要選擇回遷房,如果一旦出一丁點問題,你就是一戶對抗一棟或者幾棟樓。回遷房也有很多人的個人素質很差,縣城裡鎮上買房的大多是小年輕,相對好一點)
如果談成選擇了商品房,選房確認書要有,房屋管理局蓋章最好,實在不行開發公司合同章,公章也行。交房交款收據要有,財務章的收據。單方面和公司老總或者公司再達成個書面協議證明,說明情況,防止最後各種藉口給你調房子。章,證必須有。不然,公司就倒黴了。
我是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白泉鎮一個老百姓,房子動遷,動遷協議上應該給我的房子開發商賣給別人了,讓我在其他的地方選個房子,我沒同意,後經開發商工作人員協調性,換車庫,結婚換給我的車庫裡面,電線管,供熱管,強朵子,十餘處,賣了五年沒人買,止今我組房子住。希望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