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等紅燈,綠燈亮起,前面走了三四輛車,我也準備跟過去,一輛電動車橫穿過來,我避讓那輛電動車沒注意是什麼燈就過去了,到路中間才發現是紅燈,然後就停車在那裡等,這樣算闖紅燈了嗎?如圖(車到紅點位置停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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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摯仙山上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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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遙遠的鼓聲L
違章不是人情執法,沒有職能部門的人關心你怎麼會違章的,只會就事論事。你的情況,如果就停下來沒有繼續透過路口,等下次綠燈再透過那就按越線停車論處。如果直接就來開過去,那就是闖紅燈。
不要試圖和處理違章的人員講原因,或者申請行政複議,沒用的。我試過,被大車擋住看不到訊號燈闖了紅燈,警察的回覆是:當你不確定訊號燈是不是綠燈的時候,你完全可以剎車停下等下一個綠燈。
想想他說的很有道理。畢竟交通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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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印象新密
一般來說時速超過20就可以算作機動車了,目前均沒有對電動車進行違章拍照的先例,所以即便是你為了躲避電動車而違章,也是算作違章的。只不過電動車屬於道路上的弱勢群體,一旦發生事故,私家車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離電動車摩托車遠遠的為好,很多電動車連倒車鏡都沒有,你永遠不知道它會在什麼時候拐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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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笑32508372
這個問題首先你得了解闖紅燈的概念:闖紅燈需要三張照片作為證據,第一張紅燈亮起,車前輪過白色實線。第二張後輪又過白色實線。第三張是通過了路口,並且後輪透過實線。也就是說,紅燈亮起你未停車,直接透過路口。這就是闖紅燈。你的情況是發現是紅燈立即停車,因為停的位置不對,這就是違法停車,如果有警察叔叔在現場,那就得處罰你,200元扣3分。否則,你就撿了一個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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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始於足下
準確的說不算闖紅燈,法律面前講的是證據,闖紅燈條件是1.車輛在白色停止線前已經是紅燈,2.車輛越過停止線進入路口,3.車輛透過路口。三張圖片缺一不可。現在每個城市的汽車都在不斷增加,交通法也出臺了好多新規定,比如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等。在這裡提醒廣大司機朋友,路過斑馬線前一定要減速(特別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也提醒行人,遇到車多的時候,儘量等下再過,安全不是兒戲。不論是司機朋友還是行人,或者是非機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電動車也是機動車,都應該無條件遵守交通規則,除非是在紅綠燈口給特種車讓道,不得以闖了紅燈才有條件申訴,否則沒有條件可以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