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形包紮法。用於肢體較小或岡柱形部位,如手、足、腕部及額部,亦用於各種包紮起始時。繃帶卷向上用右手握住,將繃帶展開約8c,左拇指將繃帶頭端間定需包紮部位,右手連續環形包紮區域性,其卷數按需要而定,用膠布同定繃帶末端。(2)螺旋形包紮法。用於周徑近似均等的部位,如上臂、手指等。
從遠端開始先環形包紮兩卷,再向近端呈30°角螺旋形纏繞、每卷重疊前一卷2/3,末端膠布固定。在急救缺乏繃帶或暫時固定夾板時每週繃帶不互相掩蓋、稱蛇形包紮法。(3)螺旋反折包紮法。用於周徑不等部位,如前臂、小腿、大腿等,開始先做二週環形包紮。再做螺旋包紮,然後以一手拇指按住卷帶上面正中處。
另一手將卷帶自該點反折向下,蓋過前周1/3或2/3。每一次反折須整齊排列成一直線,但每次反折不應在傷口與骨隆突處。(4)“8”字形包紮法。用於肩、肘、腕、踝等關節部位的包紮和間定鎖骨骨折。以肘關節為例,先在關節中部環形色扎2卷、繃帶先繞至關節上方,再經屈側繞到關節下方、過肢體背側繞至肢體屈側後再繞到關節上方,如此反覆,呈“8”字連續在關節上下包紮,每卷與前一卷重疊2/3,最後在關節上方環形包紮2卷,膠布固定。
(5)反回包紮法。用於頭頂、指端和肢體殘端,為一系列左右或前後反回包紮,將被包紮部位全部遮蓋後,再作環形包紮兩週。
(1)環形包紮法。用於肢體較小或岡柱形部位,如手、足、腕部及額部,亦用於各種包紮起始時。繃帶卷向上用右手握住,將繃帶展開約8c,左拇指將繃帶頭端間定需包紮部位,右手連續環形包紮區域性,其卷數按需要而定,用膠布同定繃帶末端。(2)螺旋形包紮法。用於周徑近似均等的部位,如上臂、手指等。
從遠端開始先環形包紮兩卷,再向近端呈30°角螺旋形纏繞、每卷重疊前一卷2/3,末端膠布固定。在急救缺乏繃帶或暫時固定夾板時每週繃帶不互相掩蓋、稱蛇形包紮法。(3)螺旋反折包紮法。用於周徑不等部位,如前臂、小腿、大腿等,開始先做二週環形包紮。再做螺旋包紮,然後以一手拇指按住卷帶上面正中處。
另一手將卷帶自該點反折向下,蓋過前周1/3或2/3。每一次反折須整齊排列成一直線,但每次反折不應在傷口與骨隆突處。(4)“8”字形包紮法。用於肩、肘、腕、踝等關節部位的包紮和間定鎖骨骨折。以肘關節為例,先在關節中部環形色扎2卷、繃帶先繞至關節上方,再經屈側繞到關節下方、過肢體背側繞至肢體屈側後再繞到關節上方,如此反覆,呈“8”字連續在關節上下包紮,每卷與前一卷重疊2/3,最後在關節上方環形包紮2卷,膠布固定。
(5)反回包紮法。用於頭頂、指端和肢體殘端,為一系列左右或前後反回包紮,將被包紮部位全部遮蓋後,再作環形包紮兩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