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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網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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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蘋果73689951
前段時間我同學也被人打倒昏迷一週,鑑定重傷7級,對方開始也不承認,說是自己倒的,報警後調看了天眼對方才不狡辯了,隨著越來越多的天眼建設,真正的應驗了一句話“天網灰灰,疏而不漏”
前段時間我同學也被人打倒昏迷一週,鑑定重傷7級,對方開始也不承認,說是自己倒的,報警後調看了天眼對方才不狡辯了,隨著越來越多的天眼建設,真正的應驗了一句話“天網灰灰,疏而不漏”
法律上認定一個事實靠證據。
證據有8種:1.物證 ;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 6.鑑定意見 ;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 8.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先分析一下你有什麼證據。被害人陳述有了,因為是你指控對方犯罪;鑑定意見有了,證實你已經構成重傷;勘驗案發現場的筆錄,如果辦案機關規範的話,也應該有,證實案發現場的狀況;辨認嫌疑人筆錄,如果你們之間是相識的話,這個證據也很容易取得,不過其證明效力與你的陳述無異。上述證據,除了你的陳述是證實對方犯罪的直接證據外,其他證據均不能起到直接證實的目的,因此說,目前,該案尚屬於證據不足。
還需要補充什麼證據?1.也是最重要的,案發現場有沒有監控?這是最能夠直接證實犯罪事實及嫌疑人的有力證據。2.案發現場有沒有目擊證人?證人除了證實現場情況外,看是否具備辨認條件?這也是直接證據。3.是否在嫌疑人處提取到作案工具,如果有血跡且與你比對吻合,那麼也加大其犯罪嫌疑。4.電子資料,假設你們相互發過簡訊、微信,對方認可對你的傷害,那麼該份證據就是對其“事後不承認”的最有力“打臉”。5.書證,比如你們曾經“私了”,簽過賠償協議,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你的指控,因為“沒有打人,幹嗎要賠錢”。6.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還是要教育嫌疑人,促使其如實供述。
最後,說明一點。認定一個案件事實,絕對不能僅憑單獨某個證據,一定是各個證據、各種類證據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印證,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才行。當然,上述這些工作都只能由辦案機關完成,作為被害人,積極配合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