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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藥師

    什麼是處方?

    根據《處方管理辦法》規定:處方是指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稽核、調配、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 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檔案,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現在很多醫院都取消了普通藥物的紙質處方,取而代之的是電子處方,也就是開在診療卡中的處方。對於特殊藥品比如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等,仍需要開具紙質處方。

    什麼是處方藥?

    國際上,普遍將將藥品分成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分類管理,各種制度比較完善。而中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於1999年6月1日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議透過,並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1999年6月18日公佈。該管理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處方藥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而非處方藥又稱OTC藥,則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非處方藥又分為甲、乙兩類。

    為何處方藥需要處方才能購買?

    之所以進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就是為了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因為處方藥相比非處方藥可能具有更大的毒副作用、或者本身具有細胞毒作用(比如抗癌藥物)、或者容易產生依賴等,僅僅依靠公眾的自我判斷難以保證用藥安全,所以需要醫生開具處方,並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用藥。

    需要強調的是,有些藥店為了盈利,在沒有醫生處方的情況下也可能會賣給你處方藥,比如抗菌藥物等,作為消費者千萬不要竊喜,因為這樣做很可能造成抗生素濫用,有的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為了自己的用藥安全,購買處方藥一定要憑處方!千萬不要怕麻煩!

  • 2 # 劉藥師話用藥

    為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1999年6月11日審議通過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並於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證、劑型及給藥途徑不同,《辦法》將藥品分為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

    處方藥大多具有如下特點:

    1毒性或副作用較大,患者自行用藥容易引發不良反應風險。比如用於抗凝的華法林,用量過大可引發出血風險,在用藥期間需要定期監測INR,故需要在醫師指導下應用。

    2特殊管理藥品。比如用於鎮痛的麻醉藥品嗎啡或鎮靜催眠的精神藥品地西泮(俗稱安定)都容易成癮,需要由醫師使用專用處方開具(麻醉藥品使用紅處方,精神藥品使用綠處方)。

    3上市不久的新藥。由於藥品上市時間較短,應用人群有限,藥品的不良反應未被充分觀察發現。比如抗菌藥物替加環素對於一些常見耐藥菌效果較好,為了避免細菌耐藥,國家衛生管理部門將其列為特殊級抗菌藥物,不但需要醫師處方,而且需要相關科室(呼吸科、危重醫學科、藥劑科等)醫師會診後方可應用。

    4一些專科藥。比如治療心律失常的胺碘酮,由於該藥含有碘,可能引起甲狀腺相關疾病,並且可導致肺纖維化,因此,應用前需要做甲狀腺功能、胸片等相關檢查。

    5注射劑大多為處方藥。由於注射劑應用專業性強而且風險較高,故需要醫師處方,並且在醫療機構應用,以免發生過敏反應。

    綜上所述,處方藥大多毒性、成癮性、耐藥性較大,患者自行應用風險較大,因此,需要醫師處方開具,並且在醫師指導下應用,避免出現藥物不良事件。

  • 3 # 藥師答

    根據藥品的安全性,中國《處方管理辦法》將藥品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OTC)。處方藥在使用時要求有嚴格相對應的適應症,用法用量,可能會出現不良反應,沒有專業的醫生診斷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所以為了保證公眾用藥安全,處方藥必須有醫生開具處方才能購買,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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