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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田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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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潤金沙
簡要回答!
拿刀傷人,重點在“傷"字上,說明主觀上是故意,而且對被害人的人身只是傷害不是殺害。那麼,根據嫌疑人實施拿刀傷人致人輕傷行為的不同情形,通常可能觸犯以下三個罪名:
一、故意傷害罪。這也應是最常見的,犯罪嫌疑人侵犯的法益只有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權,沒有侵犯其他法益。通俗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只是想傷害被害人,沒有其他的的目的、動機,同時也沒有侵犯到除被害人外其他任何利益。那麼此種情形,根據《刑法》第234條第1款,其量刑幅度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聚眾鬥毆罪。若嫌疑人是在聚眾鬥毆的過程中,故意持刀傷人並致人輕傷,犯罪嫌疑人至少是聚眾鬥毆的積極參加者,此時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便應當認定為聚眾鬥毆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了。此種情形,因犯罪嫌疑人屬持械聚眾鬥毆,根據《刑法》第292條第1款第4項,其量刑幅度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尋釁滋事罪。若嫌疑人是在尋釁滋事過程中,隨意持刀傷人致人輕傷,應只認定為尋釁滋事罪,也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1項,通常情形,其量刑幅度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犯罪嫌疑人屬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根據《刑法》第293條,則量刑幅度為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以上是持刀傷人致人輕傷最常見的三種情形和定罪量刑的基本判斷。但因社會生活本身的複雜性,持刀傷人致人輕傷的情形應還不止前面說到的這三種,比如還有搶劫過程中的持刀傷人並致人輕傷、盜竊被人發現抗拒抓捕持刀傷人致人輕傷等。因此,僅憑持刀傷人並致人輕傷這個事情實際上並不能對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作出有效研判,必須將其放到具體的案件事實中,並結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立功、自首、主犯、從犯、累犯等量刑情節才能做出相對準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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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傷勢輕重來判,輕微傷治安處罰,輕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夠成重傷,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要看動機,有預謀的以殺人未遂+重傷害來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