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聯盟都必須有自己的規定,必須有法可依。在當今的NBA中主要有一下五大條款,他們分別一球員名字命名。
一、拉里伯德條款。這個條款又被稱做鳥權(伯德綽號大鳥)。內容就是如果一個球員在一支球隊裡效力超過3年,那麼這位球員就可以跳過工資帽繼續和球隊簽約。球隊不必為超出部分支付奢侈稅。這樣的條款讓超級巨星不僅能拿到自己想要的工資,還能在老東家打球。勇士正是依靠鳥權留下庫裡。
二、佩頓條款,被交易的球員,如果被新東家裁退,要返回老東家,賽季中必須等待30天,休賽期只需20天,待期滿之後才能重新簽約。2005年凱爾特人將佩頓、湯姆·古格里奧塔、邁克爾·斯圖爾特,以及三個未來首輪選秀權送至老鷹,換回安託萬·沃克。此後,佩頓與老鷹協議解除合同,並馬上與凱爾特人重新簽約。此條款主要為預防出現類似情況而制定,從制定後,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
三、休斯頓條款,也稱特赦條款。條款規定,球隊可以裁掉處於傷病期的球員(目前已改為球隊可以裁掉隊內的任何一名球員),而且這部分球員的工資不必算入工資帽。這樣球隊可以空出資金,簽下其他自由球員。尼克斯著名球員“中投王”阿蘭.休斯頓因為膝傷,2005年10月18日宣佈退役,但按照合同,在2007年之前,尼克斯還需支付他總計4000萬薪金。觸發次條例的情況太多,比如:慈世平、斯科拉、布澤爾。
四、羅斯條款。如果球員可以獲得MVP,或者兩次入選全明星,就可以跳出新秀合同,和球隊簽訂大合同。0-6年的球員,簽約的頂薪是全隊薪金的25%,而符合羅斯條款的球員可以達到30%。條款是激勵新人為拿到更多薪資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杜蘭特是條款制定後的第一位受益人,格里芬、喬治等也先後觸發羅斯條款。
五、隆多條款。條款規定,球員需要打滿賽程70%的比賽才能計算資料。隆多因傷病在一個賽季裡只出戰38場,但隆多的場均助攻卻成了第一,這對於參加了全部賽程的球員是不公平的。
當然,在NBA聯盟中還有其他一些條款,比如阿里納斯條款、不可交易條款(即交易否決權)、中產階級條款等。
任何聯盟都必須有自己的規定,必須有法可依。在當今的NBA中主要有一下五大條款,他們分別一球員名字命名。
一、拉里伯德條款。這個條款又被稱做鳥權(伯德綽號大鳥)。內容就是如果一個球員在一支球隊裡效力超過3年,那麼這位球員就可以跳過工資帽繼續和球隊簽約。球隊不必為超出部分支付奢侈稅。這樣的條款讓超級巨星不僅能拿到自己想要的工資,還能在老東家打球。勇士正是依靠鳥權留下庫裡。
二、佩頓條款,被交易的球員,如果被新東家裁退,要返回老東家,賽季中必須等待30天,休賽期只需20天,待期滿之後才能重新簽約。2005年凱爾特人將佩頓、湯姆·古格里奧塔、邁克爾·斯圖爾特,以及三個未來首輪選秀權送至老鷹,換回安託萬·沃克。此後,佩頓與老鷹協議解除合同,並馬上與凱爾特人重新簽約。此條款主要為預防出現類似情況而制定,從制定後,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
三、休斯頓條款,也稱特赦條款。條款規定,球隊可以裁掉處於傷病期的球員(目前已改為球隊可以裁掉隊內的任何一名球員),而且這部分球員的工資不必算入工資帽。這樣球隊可以空出資金,簽下其他自由球員。尼克斯著名球員“中投王”阿蘭.休斯頓因為膝傷,2005年10月18日宣佈退役,但按照合同,在2007年之前,尼克斯還需支付他總計4000萬薪金。觸發次條例的情況太多,比如:慈世平、斯科拉、布澤爾。
四、羅斯條款。如果球員可以獲得MVP,或者兩次入選全明星,就可以跳出新秀合同,和球隊簽訂大合同。0-6年的球員,簽約的頂薪是全隊薪金的25%,而符合羅斯條款的球員可以達到30%。條款是激勵新人為拿到更多薪資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杜蘭特是條款制定後的第一位受益人,格里芬、喬治等也先後觸發羅斯條款。
五、隆多條款。條款規定,球員需要打滿賽程70%的比賽才能計算資料。隆多因傷病在一個賽季裡只出戰38場,但隆多的場均助攻卻成了第一,這對於參加了全部賽程的球員是不公平的。
當然,在NBA聯盟中還有其他一些條款,比如阿里納斯條款、不可交易條款(即交易否決權)、中產階級條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