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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懂事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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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庫庫的厙總
我覺得婚前同居,應該分為“婚前”與“同居”來分析。
我個人是比較支援婚前同居的,但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婚前”,也就是你們訂婚了,或者真的是戀愛談了一年以上,馬上面臨結婚問題了,最起碼也得是真正抱著結婚的目的談戀愛的。
有一些年輕小姑娘,小夥子。隨便為了尋求刺激,談戀愛,同居。是非常不可取的。到最後,兩個人都收到了傷害,傷害最大的還是女孩。
然而,當我們正確對待“婚前”與“同居”這件事時,好處還是非常多的。現在的社會思想,並不像以前那麼死板了,所以社會輿論問題不需要擔心。
婚前同居好處:
1 . 更加了解對方的生活習慣,戀愛過程中,誰都免不了戴層面具,然而同居之後,自然也就能接觸到對方的方方面面,一些生活習慣,是需要磨合的。
2 . 飲食問題,同居之後,大部分需要自己做飯,而且基本每頓飯都是一起吃,飲食習慣也需要磨合,而且“她”給你做頓飯,“你”給她做頓拿手的,畢竟是婚前,更能增進雙方感情。
第三條可能大家就比較感興趣一些了。
3 . 性,性在感情中是必不可少的。生活也需要性的支援。倆人婚前同居後,免不了過性生活(一定要注意措施哦)。這可以使雙方更加深入的瞭解對方,也可以知道自己或者對方的性生活質量如何,畢竟結婚後因為性生活不和諧,鬧矛盾和離婚的比比皆是。
所以,我個人比較支援“婚前同居”的。
最後祝所有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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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者歸來145329565
一個女人該不該婚前同居,我個人覺得完全可以。首先,你必須對所處的男朋友有感覺,喜歡就是喜歡,做愛也是皆大歡喜的好事,有助身心健康;其次,兩個人相處的初期,滿眼都是男友的優點,只有時間長了,對方的缺點就會逐漸暴露出來,容忍的了就繼續相處,容忍不了分手還來得及;第三,夫妻之間做愛是婚姻最重要的環節,男方的效能力是否適合自己,也可以得到檢驗,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避免和一個不舉的男人結婚;第四,造愛時儘量使用套套或其它避孕措施,當然萬一不幸中獎懷孕,女人要吃點苦頭,但總比將來找一個不育的男人強。總之,女人婚前同居利大於弊。更不用說婚前同居還可以幫女人解決經濟困難,提前介入掌控未來家庭財政大權的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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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潦草人生不負韶華
看情況,也分人
我跟我女朋友談戀愛6年,去年買的房子,因為女朋友工作地點離新房遠,基本上一個月也就回來十多天,休息的時候做做飯,也算是半同居吧!
也挺好的的啊,在一起同居也相當於試婚,兩個人性格合不合適住在一起就知道了,而且同居可以把平時看不到的矛盾都暴露出來,有利於婚前解決矛盾!這樣可以接近最真實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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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5014162028
在兩個已確定關係後可以同居,婚姻幸福是由性和經濟決定,缺一不可,如果說兩個人相處性不和諧,也會造成婚姻破裂,先同居後結婚無可非議。
我曾經聽過一個朋友說她弟弟娶了個石女,那個年代先登記再同房,後來也離婚收場。當然不贊成那種一夜情是不道德行為,如果女方不同意也不能強求,在雙方感情穩定後,我還是贊成試婚再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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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翔驛小屋
還是保持到新婚吧!拍婚紗照、辦婚禮都是一種儀式,也把“入洞房”這個儀式留住了吧!這裡面不光是一種儀式,也是彼此之間的責任!但是不反對“同住”,一起做飯、一起做家務、一起準備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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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謝小蘭
別說我傳統,我不大讚同婚前同居。
婚姻不是兒戲,都要神聖對待,別輕易嘗試禁果,如果嘗試後。又覺得將來不願意在一起,那咋辦呢?對自己也不好,從心態上講,假如你同居過後,覺得不好。不想在一起,又遇到真愛,你咋辦?
不適合自己,哪怕有些感覺不好,都別輕易嘗試同居,別把自己整的破罐子破摔,心也經不起幾傷,別讓心滴血,一次一次的傷害,不能。把最好的,最好留給值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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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久見人心36148918
會吧!感情到一定熱戀期,也根據自己的情感做好決定,兩個在一起同居,生活中有很多磨合,可以在這一場戀愛中,體驗對方的性格和為人處事!還有他的工作能力,讓你考慮有沒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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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恐龍尋食
個人觀點,我是70後。也許是我思想老化,跟不上時代的步伐,我個人建議是。別婚前同居!原因有2點。
男女關係混雜,隨隨便便就來一夜情。那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同時也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為什麼這麼講?讀到這裡也許有人會罵我!但你們冷靜的想一想,當今艾滋病患者有多少?你們自己可以去百度上搜索一下!有的是故意傳播!死也要拉個墊背的!想想,背都發涼。請珍愛生命!假如自己被感染了!父母老了誰來養?(宣告一點,我個人不是歧視艾滋!望大家理解!)
婚姻是神聖的,婚姻是愛情的結晶!如果隨隨便便就同居!那是不尊重對方,同時,雙方都會懷疑→你曾經的過去!心裡都有一道坎!什麼是愛情?愛情是相互尊重!相互付出!相互依賴!相互愛惜對方!也只有這樣,婚姻才是幸福美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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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時光8739
個人認為還是保守點比較好,當然現實中很少能做到的!如果說定了婚,家裡都快辦婚事了,也是可以在一起生活的!畢竟以一生為目的才結婚的吧!婚前試婚有必要的(注意措施,別意外了)!
就像很多人說的,試過才知道兩個人怎麼樣,包括吃喝拉撒等等!後如果悲大於喜,就沒必要在一起了~領了證在後悔性質就不一樣了!
最後希望還沒步入婚姻的女孩兒們都能找到好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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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屬於違法。
也就是說,未婚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屬於無配偶的雙方自由選擇同居的一種型別,不受別人的阻止,既不違法也不合法。
提到“同居”這個話題,很多人可能覺得並不新奇。如今社會進步很快,年輕男女的思想越來越開放,未婚同居已經屢見不鮮。從生活和情感的角度分析,未婚男女同居並不是一件壞事,只是女人要在同居的過程中防止不必要的“意外”發生。
有人同居幾年時間,最後覺得膩了,時間長了就會暴露更多的問題,有人同居幾個月的時間就結婚,可婚後發現因為同居時間短了,彼此之間不夠了解。
那麼,未婚男女,什麼時候“同居”最合適?聽聽過來人的看法。
在我的理解當中,同居其實就意味著男女之間發生了關係。這一點很正常,可是一旦踏出了這一步,就會暴露很多的問題。男人得到之後就會變得不再珍惜,同時女人會面臨未婚先孕的風險。
我個人建議,戀愛兩年時間然後再同居,最合適。兩年的時間,足夠深入瞭解對方,如果覺得滿意,繼續發展下去,這個時候同居也就有底氣了,如果覺得不合適,那就分手,這樣沒有同居,對女人來說就是一種保護。
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流行未婚同居。說直觀一點,所有男女同居都是為了滿足生理需求,沒有多大的意義,而且同居在一起,男女的獨立生存能力就會降低,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相互有了依賴,這種依賴是不利於感情培養的。
真正要問什麼時候,我認為結婚前半年就可以吧。彼此對婚後生活有一個適應和過渡的過程,尤其是女孩子,結婚之前矜持一點,不要輕易就把自己交付出去,天下男人都是一個樣,得到了就不會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