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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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州入戶專家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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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陸評車
只能說你買房時機不對,我覺得合同註明交房之前降價應該賠償,就像你定了一臺車,還沒有交付,市場行情降價,肯定按照最新價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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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常州房地產搞笑大肥佬
這個要看開發商那邊是什麼原因降價的,如果是市場原因降價,那麼你只能自認倒黴,畢竟房子是買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當賺錢工具的,還有一種是開發商故意虛假宣傳降價打亂市場的,那麼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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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張拙見
樓盤降價,業主該不該要求賠償,不能一概而論。很多時候我們把商品房特殊化,帶有色眼鏡看,沒有認清商品房的商品屬性,總覺得,商品房漲價才正常,跌價就是大問題,要鬧,要維權,要賠償,這是認知扭曲,差別對待。既然是商品房,就存在市場規律,有漲有跌,很正常。就像漲價我沒有補差價給開發公司一樣,降價為啥退款給你呢。那面對樓盤降價,分以下幾種情況:
二、購房合同有保價約定,有降價時限約定條款,這樣可以依據維權。但是這樣事情基本不會出現,如果有這樣的條款,也就不敢降價了。
三、惡意哄抬價格,不正當降價,違規銷售,這樣可以起訴維權。比如之前購房時候對價格有承諾,今後樓盤價格不低於什麼價,前期購房客戶價格是最優惠的等等之類。如果確實公司有過這樣行為和承諾,不是個別銷售人員說辭,可以追究維權。
我是老張,朋友們關注喲。
產品價格浮動很正常,要是產品降價就可以維權索賠,那就不叫市場經濟了,房產也是一種產品而已,說是商品也行。所以這個維權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