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透心之波

    有惡意的,有善意的,這個要注意區別。證明他現在沒有錢還你,感覺到見到你很尷尬。如果關係比較熟的話,可以給時間讓他去抄錢,如時間太久了,直接起訴。

  • 2 # 雪花de冬天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對於講誠信的人來說是這樣,對於不講誠信的人來說是並非如此,有的人就是愛借錢不愛還錢,有了錢也是由他她先吃了喝了穿了再說,完了又借,借了再借,如果身邊有這樣的一個親戚或朋友真的很讓人為難,其實往往這種人比借錢給他她的人都要過得好吃得好穿得好,憑什麼他她把借去的錢拿去當做享受,真是不懂,有時候看見了還裝作沒看見,撕破怕難為情,不撕破更難為己,遇到這種人,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 3 # 飛翔的翅膀32441142

    我覺國家應該立法對那些重大欠債的人入刑,債權人辛辛苦苦經營來的被他騙去,被拖垮,做到人不成人,家不成家,而且有的債權人因為被騙,導致自己亦欠人家小小債務而無能力還,天天被人家追,日子過得好累

  • 4 # 天地1號

    對於這種老賴,不需要再抱有任何的幻想。儘量的蒐集一些證據去法院起訴。

    聯絡不到他也不要緊,只要你去法院起訴,即使他不出庭。在你有證據的情況下也不影響法院的判決。

    一旦勝訴即可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限制他的高消費,凍結他的銀行卡和一系列的資產。法院還會把它列入失信黑名單,進行布控。

    而且借條的本身也是存在有效期的,一旦過了有效期,再想起訴就比較難了。碰到那種耍無賴的,根本沒用。

    一定要在欠條沒有失效之前去法院起訴。只要你起訴勝訴,他不還你錢,這個案子一直會在他的身上,就沒有時效期。

    不過借錢的本身也是存在著一定風險的。即使你有證據去法院起訴,法院也不敢保證,能把全部的欠款為你執行回來。

    因為法律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如果一個人喪失了勞動能力,例如年齡大,突發意外。且沒有固定的資產。法院也拿這樣的人,沒有辦法。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可能本身年齡或是身體的問題,欠的金額比較大,而且即使自己有一定的固定資產,為了逃避債務,進行財產轉移。等等的一系列因素都給執行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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