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何氏佬侃球

    首先,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能。但需要分兩種不同的情況進行闡述。

    第一種:合同中規定了球隊可以提前終止合同的行為。比如說,球隊選項就是常見的一種條款。這種條款通常會出現在新秀合同中,以及一些角色球員的合同中。不過,如今球隊一般都不會這麼籤,他們更熱衷於把球員合同中的一部分金額設定為不保障(這同樣是球隊選項的一種表現形式)。這樣一來,既便於交易,又類似獲得了球員的多年球隊選項。

    比如周琦去年跟火箭隊簽下了一份4年近600萬的合同,但是這份合同只有第一年81萬是受保障的,接下來3年都是不受保障的。一旦火箭隊對他喪失了耐心,那麼,周琦也就要提前說拜拜了。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球隊和球員提前終止合同,那麼,球隊並不需要額外付出代價。

    第二種情況:合同中沒有規定球隊可以提前終止合同的行為。簡而言之,合同的主動權在球員手中。如果球隊想要提前終止合同,那麼就必須進行裁員。裁員的話沒問題,但是合同中規定的受保障的薪水,一分錢都不能少。比如克里斯-波什。雖然生病是波什無法打球的主觀原因,但誰讓熱火跟他籤的是完全保障合同呢?帕特-萊利千算萬算,恐怕也沒算到波什會患這種怪病。好在,保險公司會承擔波什很大一部分的薪水開支。

    馬刺和鄧肯之間也比較有意思。2016年夏天,鄧肯做出了退役決定,但此時他還有最後一年500多萬的合同在身。如果他選擇退役,那麼就是他違約,球隊不會支付他任何薪水。但馬刺選擇將其裁員,這樣就變成了馬刺隊違約。最後,馬刺將鄧肯剩餘的薪水分三年進行支付,算是給這位隊史功勳的最後助攻。

    那麼,有沒有比較折中的方式呢?當然有。買斷,就是一種常用的方式。球隊不想要球員了,球員也不想待在這裡了,但是裁掉的話需要支付高額薪水,怎麼辦呢?那麼,雙方各退讓一步,把要付的錢減少些。這樣,球隊節省了錢,球員獲得了自由,雙方各取所需。比如喬-約翰遜,本賽季就是買斷之後加盟火箭的——既可以和恩師繼續合作,又獲得了爭取總冠軍的機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KPL戰隊人氣榜出爐,AG超玩會穩居第一,eStar僅排第3,QG暫居第5,如何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