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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書寫字看電影

    我覺得這並非雙重標準,雙重標準應該是指同等的條件區別的對待。

    就三歲前和三歲後的小孩子來說,條件是不一樣的,所有就不存在區別對待的問題,也就沒有雙重標準之說。

    針對三歲內的糗事錯事可以接受,三歲之後難以接受,其實並不難理解,大概可從三個方面總結原因。

    其一,三歲內的孩子天真爛漫,正是可愛的年紀,看著就招人疼,而更是少不更事的時候,且由於行為能力較弱,也犯不了大錯,出不了大糗,輕易有啥錯事大人自然也不會責難。

    其二,三歲後的孩子可就行為能力增強了,也是最為好奇,好動,好闖禍的時間段,犯錯誤,出大糗的機率大大提高,即使還很可愛,也並非有意而為,大人也難能經受幾次三番的犯錯,發脾氣,不接受就自然了。

    其三,老話說得好,三歲看到老。三歲之後,大人們總希望看到的是孩子懂事,有天賦,有才華的一面,看到不好的時候就十分容易激動,覺得這孩子完了犢子了。自然這是從大人角度來看的,即三歲之後,成人希望孩子應該很優秀了,他不優秀,大人就很難優秀。

    儘管並非是區別對待,雙重標準,但成人的對待問題對待孩子的方式還是至關重要的,應辯證發展地看問題,三歲前要包容,三歲後也得適當包容。包容不是放縱,如果三歲之前過分放縱,三歲以後就難免會發展到難能接受了。做到因時制宜,因事制宜,才是正確教養孩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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