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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某一陰雨天,我正常行駛由南往北過一個紅綠燈,速度不超過40km/小時,這是一個老太帶著她孫女(應該是帶她孫女放學),從東往北逆向闖紅燈,速度很快,沒等我反應過來直接撞到我主駕駛的側門上,電動車翻了老太摔了,她孫女沒事,交警過來處理,把我車扣了,初步認定老太主要責任,她醫藥費共3萬,她老頭80多歲,來求我們說他家有多可憐什麼的,當時想想也就3w而且交警也讓我認全責說反正我有保險,當時想想也是,就認了全責,結果老太馬上找了個律師,律師讓老太去申請殘疾堅定(此老太本來就有多年中風史),後來搞了一份10級精神殘疾,賠償瞬間從3w變到20w,雖然我有保險但是我對他這個做法感到非常氣憤又無奈,所以想來求助於一下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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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車車科技

    之前在逛知乎的時候,碰到了這樣一個問題:撞了電動車,我應該不應該認全責?

    案件回顧:

    開車上路的時候,遇到一輛電動車橫穿馬路,我因為剎車不及時,和對方撞上了。萬幸的是,對方戴了頭盔,因此看起來傷得不重,對方一開始也說沒事兒。

    交警來了之後,問需要不需要醫院,他們就去了醫院做檢查,交警說,這算是有人傷的事故。

    我的車受傷挺嚴重的,電動車也傷得不輕。這時候檢查結果也沒出來。我該不該認全責?認全責,我有風險嗎?

    實際上,我們完全不建議認全責。

    為什麼?

    1.一旦後續傷者突然出現問題,車險可能不夠賠。

    車險當中,賠第三方的主要為交強險與三者險。交強險人員傷亡,最高賠償122000元。

    三者險的賠償額度則需要看你購買的額度,一旦出現比較嚴重的情況,三者險是否夠賠?

    2.保險公司有可能會認定你有騙保的風險。

    題主在問題中提到:電動車橫穿馬路,我剎車不及時撞上了。事故中,題主不是全責的情況下,認了全責,保險公司不想賠償就可以要求行政複議,起訴交警責任判定有無。後續需要扯皮的事情更多。

    遇到人傷事故,車主們可以做的事情:

    1.等待檢查結果,並及時與傷者、交警協商好責任劃分。

    2.如果對交警的責任劃分有異議,不要簽字,同時可申請行政複議

    3.責任劃分處理完畢後,靜候保險公司理賠即可。

    4.如果被傷者訛詐,務必保留好證據,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5.車險保費不用過於擔心

    從車險費改之後,次年車險保費與上年出險次數有關,與出險金額無關。

    簡單粗暴地講,只要三者險買夠高,今年不小心親了勞斯萊斯,把對方的小金人撞掉了,賠了十萬,但今年只出險一次,明年的NCD係數會恢復為1,保費不會變化太大。

    但是如果車主有路怒症的毛病,三天兩頭跟人懟,今年出險了5次,每次花了三五百塊錢給對方修車,一年算下來,不過花了兩三千,但是來年的NCD係數就要翻倍了,保費也就比出險一次的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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