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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遇見小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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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睡眠好啊
憲法規定 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獲得薪酬的權利。
勞動法規定 勞動者指的是 男16至60週歲,女16至50週歲
你說限制年齡是不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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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浮生若夢氤氳了流年7
勞動法規定只能招收16週歲以上的人用工。並且在使用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人,不能讓其上崗危害本人身體的崗位。
就目前而言求職者還是弱勢的。雖然企業規定年齡上限違法但如果你去告,他們也會有很多理由進行詭辯.
希望可以幫到你
這樣看企業是如何規定的了。
正常情況,《勞動法》規定,企業不能招收未滿16週歲的員工,如果招收,屬於僱傭童工,這是違法的。
當然很多企業也有一些所謂的招聘年齡潛規則。首先我表態,這是不對的。但是不得不說,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適合任何年齡段的人去做的,現在很多的企業在招聘的時候,都會寫上年齡要求在多少歲至多少歲之間,不會是任意年齡段都可以。
為什麼會這樣呢?
不是企業故意這樣做的,而是現實真的需要對員工年齡進行限制的。不同工作,年齡段的限制標準都是不同的。
比如銷售人員,一般都會設定在20~30歲的男女性,為什麼呢?因為銷售就是需要年輕有朝氣,有動力的人去做,能夠跟客戶磨嘴皮子,願意和他們耗費時間。那麼這些事肯定是適合小年輕去幹的呀,如果是四五十歲的中層領導去幹這個工作,我想很多人估計拉不下臉。
其次,銷售最不穩定,常常朝不保夕,底薪往往只有幾千元,這樣的工作適合一些還沒有成家的不穩定的人士去做的,要是成家了的話去做這個銷售的話,如果業績不好根本養不活自己。
比如前臺文員這樣的工作,也是需要20幾歲的小姑涼去做的。一家企業的前臺就是這個公司的門面一樣,人們一進來就會看到前臺,所以前臺一定是要年輕好看的小姑涼壓軸的,要是四五十歲的大媽在那裡的話,我想別人對這個公司的印象就會很差。包括這個年齡大的已經跟不上社會的快速發展了。
比如經理,主管級別崗位的人,就會招一些三十多歲有經驗的社會人士來就職的。年輕人固然是好,但是沒有經驗,沒有能力,沒有定性。這樣重要的職業,一家企業怎麼能夠放心的交給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年輕人去做呢?
當然,這些企業是不會明面上寫的,如果寫,那就是年齡歧視,違反了《勞動法》,但是考慮到實際情況,我們也應該給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