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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月光也溫柔

    農田應該就是村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小面積經營權村裡自留地荒山地水塘地等……是說承包權土地的話絕對不行的!農田說的這個嗎?那絕對不行。

  • 2 # 冬青裡的駱駝草

    首先肯定:村(居)民委員會領導是沒有權利在沒有告知農民的情況下,將農民的承包地及村(居)組織集體所屬的農田或者是其他土地(村委會預留的機動地)改變用建設用地的。

  • 3 # 逍遙山人68080452

    農村承包地和集體留用土地,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任何領導都無權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土地用作非農業建設。

    即使政府規劃建設徵用,村幹部及村民也要詳細瞭解;建設用地的地點,土地型別,土地面積,徵地審批機關批准文號,審批時間和批准使用的用途。

  • 4 # 趕牛車逛街

    1無權剝奪農民承包自主權。在沒有通知協商擅自做主是違法的。

    2耕地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去作為建設用地,必須要經過審批的。

  • 5 # 綠約風影

    要確定的不是告不告知,而是土地持使用權個人有沒有權拒絕居民領導以所謂集體產權之名批為單位或個人另作它用,如果告知沒決定權這告知等於沒告知

  • 6 # Fen雲120048045

    不管告知與不告知農村土地承包者,鄉、鎮、村、居等政府或委員會及其領導人,未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並下發徵地檔案,均不能擅自改變農村耕地的用途,擅自把農民承包地或農村集體耕地改變為建設用地或其它非農用地的行為是違法違紀行為,甚至是犯罪行為。土地承包者本人也不能隨便改變農田的用途。即使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徵用農村土地改變用途,法律也對縣以上各級政府的批准許可權、土地畝數及土地性貭範圍,都有明確的規範,超出法律對其規範的許可權與範圍,必須事先報請國務院批覆。可見,國家針對耕地改變農業用途,早已制定了嚴厲的、不可躍越的紅線。可想,與告不告知有半點關係嗎?

  • 7 # 華哥覓玉

    1.居民委員會領導沒有權利改變農田為建設用地,更改土地性質居民委員會都沒有,更別說領導了。

    2.涉及到農田的性質變更,必須告知,公佈,通知,補償後,才能改變性質。耕地紅線誰都不能碰,法律法規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建議查查相關法律法規。

    3.土地性質改變是很嚴肅的事情,各級部門許可權不一樣。居民委員會作為基層單位,沒有這個權力,更不可能因領導就改為建設用地。

    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收集好證據,告他,準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農民》和《白鹿原》哪個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