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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凡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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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百家爭鳴
明朝是最後一個由漢人統治的王朝,而漢人歷來重視禮制的傳統。到了明朝時候,國家也加強了對禮制的普及,想透過禮制自上而下的規範各個階級人民的行為,以達到統治目的。
朱元璋就說過:“禮法,國之紀綱。禮法立,則人志定,上下安。”朱元璋也因此構築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他就徵集了一大批儒家學者,洪武三年(1370年)九月,著成《大明集禮》五十卷,“其禮準五禮而益以冠服,車輅、儀仗、鹵簿、字學、音樂、凡升降儀節、制度名數,纖悉畢具”。
當然這些還不夠,明朝又陸續修成《孝慈錄》《洪武禮制》《禮儀定式》《諸司職掌》《大禮要義》《皇朝禮制》《大明禮制》《洪武禮法》《禮制集要》《禮制節文》《太常集禮》《禮書》等書,釐定包括言禮、嘉禮、賓禮,軍禮,凶禮在內的各種禮制。這些禮制皆“斟酌古制”而定,《明史》稱“其度越漢、唐遠矣”。
即使明朝頒佈了不少禮制條例 可是這遠遠不及漢唐。黃仁宇就曾在《萬曆十五年》中寫道:“管理我們這個龐大帝國的秘訣是不能依靠法律或權力去管制和懲罰,而是勸導人們,青年人要尊敬老年人,女人要服從男人,文盲要追隨讀書識字的人。在這些方面,官員們的表率作用就及其主要。”
至於服飾,朱元璋也頗用苦心,他根據漢族傳統,“上承周漢,下取唐宋”,重新制定了服飾制度。明朝的衣裙比例的明顯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長,逐漸拉長上裝,縮短露裙的長度。衣領也從宋代的對領蛻變成以圓領為主。當然,不同官級之間衣服的規定也不一樣,等級越高,服飾要求越高。
透過對考古文獻史料的研究和館藏出土實物的繪製分析,闡釋明朝服裝的基本形制以沿襲漢、唐、宋傳統為主脈絡.至明中後期,其服裝在領、袖、紋飾佈局等方面出現了改良、變異與創新.
明朝服裝在總體上維護、沿承了傳統禮制的同時,亦在區域性取得了簡化、世俗化、多樣化(僭越、賜服)等突破.並在此基礎上,分析明朝服裝形制改良與禮制突破的相互關係,從明末商品經濟浪潮、思想啟蒙運動、異族文化交流三個方面,探究了禮制出現區域性突破的形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