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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OU2088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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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小區地下車庫的維修資金應該由誰出?小區的車庫在工程保質期過後,再出現工程維修問題,其維修資金的來源要分情況會根據地庫區域屬性來確定。
小區的地下車庫最重要功能就是停車。地下停車位的屬性大致分為三類,一是產權車位,二是人防車位,三是公共車位。但並不是所有小區都有這三類車位。
如果是人防車位區域,在質保期之後存在維修問題,其維修資金就是從人防車位的出租收益中開支。人防車位中分為兩類,一種是開發商有出租收益權,另外一種由當地的人防辦取得收益權(實際交與物業或開發代為出租),其收益由大多由物業代管(也有開發代管),就是從以上幾處的出租收益中支出維修費。
如果是產權車位區域出現了工程維修問題,那麼毫無疑問的是購買產權車位的業主分攤。這與質保期過後的單元樓棟建築大修類似。
大多數情況是小區內人防車位與產權車位混雜,無法嚴格的區分。那麼按照以上原則,即由維修區產權車位所有人,以及人防車位、公共車位的收益資中分攤當次維修總費用支出。
這基本上體現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當然以上維修工程只涉及地庫獨立使用的設施裝置。
如果維修涉及到地面以上的設施(地上、地下不可分割系統性裝置設施),這有可能還涉及到小區維修資金使用問題。
按理說地下車庫維修資金應該由產權人出,或者誰管理、誰受益、誰維修,現實際上對於小區地下車庫車位的權屬,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造成地下車庫車位無法登記產權,這樣,開發商就採取轉讓使用權的合同形式來矇騙業主,說產權歸開發商,只能轉讓使用權,又是開發商自己管理、出售出租,又不願意對地下車庫進行維修,車位人就說你開發商給的是使用權,你要保證地下車庫的使用安全,租賃車位也是這樣說,而業主又說我又沒有使用,臨時停車我又交了停車費,怎麼要我來維修呢?真的希望有關部門對小區地下車庫的權屬出臺法律規定,這樣就能像地上房子一樣有了養老金,隨時對地下車庫維修。我這樣回答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