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石油公司國際海事論壇OCIMF根據調研後推出了“Recommnedations for alternatives to traditional emergency towpoff pennants”(對傳統應急拖離防火鋼絲使用替代方法的建議案),主要觀點有:
1、約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航運界提出了船舶在港口泊位上裝卸時需配置防火鋼絲的要求,以便船舶火災時能利用港口拖輪將船舶迅速拖離碼頭。
2、隨著船舶大型化,防火纜所需的破斷負荷也在同步增加,對於VLCC以上噸位船舶而言,鋼絲直徑可達到42毫米。實踐表明,當鋼絲直徑超過32毫米時,已非人力可操作,只能依靠機械方式(配置專用纜車)才能實現繫帶。
3、根據LLOYDS調查表明,自從有防火鋼絲起到21世紀,全球因為操作防火鋼絲而導致的船員傷亡案例卻超過1700多起,而使用該裝置成功救助船舶火災事故的案例卻是“One in a million”,其大致含義為有效率不到百萬分之一。
4、隨著2萬載重噸以上液貨船強制配備應急拖帶系統(ETA),以及按船型和噸位強制實施應急拖帶手冊(ETB)起,船員如果熟悉上述裝置(手冊),一旦在碼頭髮生火災時,可利用上述裝置作為消防鋼絲的替代,以實現應急拖離的目的。
5、因此,對於2萬載重噸以上的液貨船,艉佈置的應急拖帶系統,在港內時,能單人徒手在15分鐘以內佈置完畢。
結論和建議:
一是某些港口已執行OCIMF建議而不再要求配置該防火鋼絲。
二是某些國家和港口仍然有此要求,此時應優先遵守港口規定,而不是OCIMF提出的行業建議。鑑於中國港口實情,放了不會錯,不放可能會錯。
三是如果佈置,可按繫泊裝置指南第三版(MEG3)建議,將其置於水面上1 ~2米。
四是防火鋼絲在甲板上應根據船噸位大小,及過載還是壓載狀態,而留有適當的松馳餘量,以便拖輪在拖離操作時更加有效。
五是不建議在甲板上留有盤繞的鋼絲繩圈等不安全方式,避免對船員造成的意外傷害。
2010年7月石油公司國際海事論壇OCIMF根據調研後推出了“Recommnedations for alternatives to traditional emergency towpoff pennants”(對傳統應急拖離防火鋼絲使用替代方法的建議案),主要觀點有:
1、約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航運界提出了船舶在港口泊位上裝卸時需配置防火鋼絲的要求,以便船舶火災時能利用港口拖輪將船舶迅速拖離碼頭。
2、隨著船舶大型化,防火纜所需的破斷負荷也在同步增加,對於VLCC以上噸位船舶而言,鋼絲直徑可達到42毫米。實踐表明,當鋼絲直徑超過32毫米時,已非人力可操作,只能依靠機械方式(配置專用纜車)才能實現繫帶。
3、根據LLOYDS調查表明,自從有防火鋼絲起到21世紀,全球因為操作防火鋼絲而導致的船員傷亡案例卻超過1700多起,而使用該裝置成功救助船舶火災事故的案例卻是“One in a million”,其大致含義為有效率不到百萬分之一。
4、隨著2萬載重噸以上液貨船強制配備應急拖帶系統(ETA),以及按船型和噸位強制實施應急拖帶手冊(ETB)起,船員如果熟悉上述裝置(手冊),一旦在碼頭髮生火災時,可利用上述裝置作為消防鋼絲的替代,以實現應急拖離的目的。
5、因此,對於2萬載重噸以上的液貨船,艉佈置的應急拖帶系統,在港內時,能單人徒手在15分鐘以內佈置完畢。
結論和建議:
一是某些港口已執行OCIMF建議而不再要求配置該防火鋼絲。
二是某些國家和港口仍然有此要求,此時應優先遵守港口規定,而不是OCIMF提出的行業建議。鑑於中國港口實情,放了不會錯,不放可能會錯。
三是如果佈置,可按繫泊裝置指南第三版(MEG3)建議,將其置於水面上1 ~2米。
四是防火鋼絲在甲板上應根據船噸位大小,及過載還是壓載狀態,而留有適當的松馳餘量,以便拖輪在拖離操作時更加有效。
五是不建議在甲板上留有盤繞的鋼絲繩圈等不安全方式,避免對船員造成的意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