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統地說,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積澱物。確切地說,文化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遊離於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是人類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 文化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精神性。這是文化最基本的特徵。所謂精神性是指文化必須是與人類的精神活動有關的,與人類精神活動無關的物質就不能稱之為文化,如山河湖泊、天體執行就不屬於文化範疇。
2、社會性。文化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它是人與人之間按一定的規律結成社會關係的產物,是人與人在聯絡的過程中產生的,是在共同認識、共同生產、互相評價、互相承認中產生的。沒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不會有文化。
3、集合性。這是指文化必須是在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的許多人共同的精神活動、精神行為或它們的物化產品。它是由無數的個體組成的集合,任何個人都無法構成文化。
4、獨特性。文化是構成一個民族、一個組織或一個群體的基本因素。這些民族、組織、群體的差異性就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因此文化帶有獨特性,不可能有兩個完全相同的文化存在於兩個民族或組織和群體中。
5、一致性。這是指在一個民族、一個組織或一個群體中,文化有著相對一致的內容,即共同的精神活動、精神性行為和共同的精神物化產品。這種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的相對一致性是構成一種文化的基礎。正是有了這種一致性,各種文化才有了他們各自的內涵。
籠統地說,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長期創造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是社會歷史的積澱物。確切地說,文化是凝結在物質之中又遊離於物質之外的,能夠被傳承的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是人類之間進行交流的普遍認可的一種能夠傳承的意識形態。 文化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1、精神性。這是文化最基本的特徵。所謂精神性是指文化必須是與人類的精神活動有關的,與人類精神活動無關的物質就不能稱之為文化,如山河湖泊、天體執行就不屬於文化範疇。
2、社會性。文化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它是人與人之間按一定的規律結成社會關係的產物,是人與人在聯絡的過程中產生的,是在共同認識、共同生產、互相評價、互相承認中產生的。沒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不會有文化。
3、集合性。這是指文化必須是在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的許多人共同的精神活動、精神行為或它們的物化產品。它是由無數的個體組成的集合,任何個人都無法構成文化。
4、獨特性。文化是構成一個民族、一個組織或一個群體的基本因素。這些民族、組織、群體的差異性就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因此文化帶有獨特性,不可能有兩個完全相同的文化存在於兩個民族或組織和群體中。
5、一致性。這是指在一個民族、一個組織或一個群體中,文化有著相對一致的內容,即共同的精神活動、精神性行為和共同的精神物化產品。這種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的相對一致性是構成一種文化的基礎。正是有了這種一致性,各種文化才有了他們各自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