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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汽車與保養

    提出的這個問題與汽車燈光使用有關。對於題主的這個問題,首先表明我一貫的觀點:霧天開雙閃不僅不多此一舉,而且非常有必要!一提起到汽車燈光,許多車主就會想起令人生厭的亂開遠光、大白天還開著霧燈或雙閃。記得在去年8月份我發了一個在高速上遭遇大暴雨的影片,因為當時能見度很低,我開啟了所有燈光,包括霧燈、雙閃、示廓燈和大燈,結果招來眾多吃瓜群眾的圍觀和討論,當然也有謾罵的,其中主要焦點就集中在是不是應該開啟雙閃燈上。

    我是二十年前學的駕照,雖然法規考試也是一次性透過,但由於在這之後出現了從“交規”到“交法”的轉變,不太清楚關於燈光的使用方法是否發生了變化,所以對影片下面部分車友的質疑聲也無法確切地回覆。在今天接到這個有關霧天是不是有必要開雙閃的問題後,我不敢懈怠,只好重溫了一遍最新的“交法”和“條例”。

    在“交法”中,“燈”字共出現了35次,而且絕大部分都與交通訊號燈相關,只有2處是與汽車燈光相關,但都是指危險報警閃光燈(也就是咱們俗稱的雙閃)。在“條例”中,“燈”字共出現了80次,大部分也是與交通訊號燈相關,只有6處是指危險報警閃光燈。縱觀“交法”和“條例”,歸納起來,明確要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有三種情況:

    一是車輛出現故障不能移動時,除了要擺放三角警示牌外,還必須開啟雙閃;

    二是在雨雪霧和冰雹等能見度低於200米的氣象條件下,除了要求開啟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還應開啟雙閃;

    三是拖車時,無論是拖車還是被拖車都應開啟雙閃。

    在能見度較低的條件下開車,我們都有這樣的體會:雖然霧燈的穿透力比較強,但雙閃由於燈光的動態變化的,更容易引起其他車主的注意,也就是提示功能更強。因此,無論是從法規的角度還是安全的角度出發,霧天開啟雙閃不僅合情合理,而且合規合法!

    另外,在發現前方有緊急情況時,如道路中間有障礙物需要急減速,我也會及時開啟雙閃,以提示後車注意。記得有一次我開車行駛在城市快速路上,當時車速在80左右,突然發現前方路段有大面積的遺撒,不僅需要急減速,而且還要並道避開大的障礙物。當時我邊減速邊開啟雙閃,坐在一旁的小妹很是疑惑,事後問我為什麼要開雙閃?我的解釋是提醒後車注意減速,不要追上我!小妹也突然頓悟說,看來不僅要開好自己的車,還要開好前後左右的車,才能真正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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