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同事借了我們好多錢(大概一百多萬),我個人九萬…可人離職後再也聯絡不上他了,法院起訴了,但是要我們自己找到當事人,茫茫人海我去哪找啊?問問各位網友有什麼高招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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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依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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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群群7
簡單說,私人欠債。如果寫欠條,三年內還清沒事了。如果寫欠條,三年後未還,起訴法院,法院不受理的。如果寫借條,三年後未還,起訴法院,法院會受理的。因為欠條與借條,本質不同,經濟方面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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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陽光的樂觀
作為一個教訓,吃一塹長一智吧。即使找到人,他也認判,可就是不還錢,你又能如何。只能看對方人品了……
著實替你不平!
首先,法院起訴是必須的,其次,有必要報個警(以失蹤人數尋找,個人想法),再則,找找關聯人員,比如入職登記時,是否有緊急聯絡人之類的,最後,有空,附近再找下(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說不定他就在你們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