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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57194539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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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知啊
華人的習慣是,到南方過年。女人既然結婚了,嫁到別人家裡了。就應該,按照華人的習慣做事。但是這個社會,有很多的家庭都是獨生子女。所以,也應該適當照顧女方。到誰家過年,應當互相協商解決,不要因為這個事情,發生家庭矛盾。
或者,輪流到男方女方家過年。這也是一個不錯的主意。到誰家過年,並不是特別重要的事。你們的父母,絕對不會因為這個事而不高興。作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如果因為這個事情,發生家庭矛盾,就太不應該了。
所以說,什麼事都應該互相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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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執著141965391
為什麼不能在女方家過年,我認為很多因素而形成的,一,是歷史民間遺留下來的風俗,二,當女兒出嫁了,就不是自家人了,是給人家生兒肓女了,並且,到了婆家,聽從婆家規矩。活著是婆家人,死了做婆家鬼,這就意味著。婆家永遠是你的家。三,出嫁的女。潑出門的水。這就說明女兒出嫁以後,不參與女兒一切事情,都由婆家 支掌,如果,孃家支掌,婆家也支掌,就亂套了,現在就出現,娘婆倆家支掌,所以鬧出很多糾紛。四,由於,女兒出嫁,家中有哥哥嫂嫂。弟弟。弟妹。給他們造成很大影響,也給孃家帶來很多不確定的因素。那時子妹很多,不象現在家庭一倆個孩子,並且,那時很缺糧食,回家過年,給父母也造成壓力,也就是這些原因,女人出嫁後,不能回家過年,拿現在生活條件來說,在那過年都一樣,孩子少,不缺吃,不缺穿,每家生活條件都很好,拿風俗習慣來說,還是不回孃家過年為好,因為,不能破壞 老祖宗。幾千年的風俗,回孃家過年。也給婆家思想帶來很多思考。造成很多矛盾。要我看還是不應當回孃家過年為好。風俗不能破壞。守住一些風俗,也就守住了和睦。守住這個家庭的團結。不過現在沒有分的那麼清楚,在哪過年都一樣。
這個是有些地方的風俗,什麼不能在女方家過年,不能住在一起,什麼年代了,現在的獨生子女,難道過年不讓女兒回家嗎?我讓我閨女兒在我家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