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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hw692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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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鯨魚Auto
我們首先分析一下事件。車主購車之後,車輛未出店就漏機油,我們不可否認的是車輛問題當屬賓士的責任,車輛質量不合格。然後車主期待後續的解決方案,經銷商卻遲遲不給回覆,幾天之後給出的解決方案是更換髮動機,不同意退款和換車,這就讓人不可接受了。
從經銷商方面看,進口車輛需要進出口稅,購買時的購置稅,如果退款的話,這個稅款將近20萬就要由經銷商來承擔了,換車的話,車輛的再出口進口這期間的稅款也要由經銷商負責,虧錢的事經銷商肯定不樂意幹了。雖說事後可以就車輛質量的原因向賓士公司進行申請賠付,但是經銷商不想做廢時間廢力氣,而且得罪賓士廠家的事。
在事件中,賓士公司的訊息是有滯後性的,經銷商在事情發生後,傳遞訊息是要花費時間的,而且不能保證經銷商會及時通報,並且如實彙報,這就造成了訊息的滯後。然後後續的處理方案上,公司的解決方案也不讓人滿意。目前,賓士的品牌力度已經遭受了重大損傷,相信損失金額已經上億,而起因只是66萬的車,這損失可謂是無比慘重,因小失大。
就我而言,在事情出現的時候,就要立刻解決,麻溜給顧客換一臺新車,這樣可以避免以後事件的發酵,不會損失口碑。
到現在,顧客不再接受賓士的退款或者退車安排,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相信結果很快就會出來。此時,賓士的做法最好就是盡力配合調查,待到事件結束之後按照法律付到應盡的責任。按照三包手冊,如果說消費者發現汽車銷售商存在著故意隱瞞這種缺陷,那麼有可能存在著消費欺詐,那麼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以內的懲罰性賠償。如果真的是質量問題,那此時的三倍賠償就是不可避免的,痛快點的賠付可能損失不小,但是或許會保留最後一點顏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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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不是八卦
我覺得扯多了都沒有用 沒有那麼多理由 就一條 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車子是你賓士公司的人或者經銷商買去了 車子就這德行 你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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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bc189600
直接三倍賠償,這車給你修好,三包期延長一年,順便籤署了保密協議,別說我給你賠償三倍了。他們的套路,不過你不把他打痛,他是不會理你。這次,屬於剎車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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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離別時的吻109396551
我是賓士高層,我肯定是去責問當地派出所,怎麼沒有把這個聚眾鬧事,影響銷售的女人抓起來!真是失職,下次一定要見一個抓一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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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老闆,這僅是個個案我會無條件的,退一賠三,平息風波,如果這是行業內部的潛規則就要動用一切力量壓下去,否者就等關門大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