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實踐常識,其“正確性”需要的首先並不是論證或辯駁,而是理解,是如何用哲學的方式,從唯物主義基本原理出發去理解它。
物,謀,事,在,人, 成,天,它們在唯物主義哲學中分別應如何定義?
其實唯物主義哲學也有許多流派,分殊甚遠,甚至對“唯物主義”的理解也不盡相同,在如此背景下,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個假問題!即使僅就某一流派理論而言,似乎還沒有一派有充分的範疇與概念將“謀,事,在,人, 成,天”都準確嚴密地定義得了的,尤其是“人”。
如果在特定語境中對上述各日常語彙作特定的抽象,似乎可以繞過“準確嚴密地定義”這道難關。在這個語境中,根據我的哲學見解:“物”是客觀實在,“謀”是一種理性主觀活動,“事”是“人”有目的而主動發起併力圖控制的主客觀實在的互動作用過程,“在”是決定於,“人”是價值評判者、理性主觀活動者和使主觀(目的)見之於客觀者, “成事”是當“事”“人”目的的達成,“天”是客觀實在總體及其力量。以此為預設,下面解析“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這個命題。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論點辨析:“謀事在人”是命題背景,“成事在天”才是命題本身。“謀事在人”的作用是在與作為命題本身的“成事在天”對比中產生“人”“天”力量對比意象和強調語氣,並沒有要表達“事在人為”之類意思的意旨。
“成事在天”即“人”在其有目的而主動發起併力圖控制的主客觀實在的互動作用過程中能否達成目的決定於客觀實在總體及其力量。
如此,這個命題的錯誤之處就一目瞭然了。
凡事沒有絕對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講得是人的主觀能動性與事物的客觀性
任何事情總是有2面的,也總是在相互作用的,
哪方的力量大,便是決定結果
有因便有果,但並非有善因,必會有善果的
因為:惡因也在起作用的;所以,可以這樣
看,善因引導善果的方向,惡因也引導惡果的方向
至於結果是善還是惡,要看兩者的力
人努力了,是一方面,是導向成事的方向,但還有
其他因素在引導不成事的方向的。
其實,道理往往很簡單,只是因為人的妄想、偏見、
愚昧和執著,將道理忘了。
就這麼簡單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實踐常識,其“正確性”需要的首先並不是論證或辯駁,而是理解,是如何用哲學的方式,從唯物主義基本原理出發去理解它。
物,謀,事,在,人, 成,天,它們在唯物主義哲學中分別應如何定義?
其實唯物主義哲學也有許多流派,分殊甚遠,甚至對“唯物主義”的理解也不盡相同,在如此背景下,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個假問題!即使僅就某一流派理論而言,似乎還沒有一派有充分的範疇與概念將“謀,事,在,人, 成,天”都準確嚴密地定義得了的,尤其是“人”。
如果在特定語境中對上述各日常語彙作特定的抽象,似乎可以繞過“準確嚴密地定義”這道難關。在這個語境中,根據我的哲學見解:“物”是客觀實在,“謀”是一種理性主觀活動,“事”是“人”有目的而主動發起併力圖控制的主客觀實在的互動作用過程,“在”是決定於,“人”是價值評判者、理性主觀活動者和使主觀(目的)見之於客觀者, “成事”是當“事”“人”目的的達成,“天”是客觀實在總體及其力量。以此為預設,下面解析“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這個命題。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論點辨析:“謀事在人”是命題背景,“成事在天”才是命題本身。“謀事在人”的作用是在與作為命題本身的“成事在天”對比中產生“人”“天”力量對比意象和強調語氣,並沒有要表達“事在人為”之類意思的意旨。
“成事在天”即“人”在其有目的而主動發起併力圖控制的主客觀實在的互動作用過程中能否達成目的決定於客觀實在總體及其力量。
如此,這個命題的錯誤之處就一目瞭然了。
凡事沒有絕對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講得是人的主觀能動性與事物的客觀性
任何事情總是有2面的,也總是在相互作用的,
哪方的力量大,便是決定結果
有因便有果,但並非有善因,必會有善果的
因為:惡因也在起作用的;所以,可以這樣
看,善因引導善果的方向,惡因也引導惡果的方向
至於結果是善還是惡,要看兩者的力
人努力了,是一方面,是導向成事的方向,但還有
其他因素在引導不成事的方向的。
其實,道理往往很簡單,只是因為人的妄想、偏見、
愚昧和執著,將道理忘了。
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