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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52145452928

    得了絕症就說重病爬都爬不起來了,還能去搶,如果還能去搶多半問題不大,如果被抓住了,還用說坐牢啥,還有個怎麼辦。

  • 2 # 腫瘤專科醫生

    這個問題看似可以討論,其實不值得討論,因為很明確,不管任何情況,搶劫都是不允許的,都是犯法的,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當然,得了重病,要靠吃很貴的藥才能維持生命,確實值得同情,但這是另一回事,這不能成為做壞事的理由。如果這樣的話,社會就亂了套。

    其實,如果真這樣的話,與其走搶劫的路,不如從正路上想辦法,比如,向慈善機構提出申請,向社會募捐,家人幫著想辦法,或者自己去做點力所及的事,既然能搶劫別人,說明體力還沒到那個程度,只不過是需要一直吃藥罷了,那為什麼不考慮做點事,做善事,才能更多地爭取機會,社會和他人,才會更願意幫助一個善良的人,一個正能量的人。

    當然,如果確實一時糊塗,做了這種搶劫違法的事,結果被抓,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也許可能爭取到一個相對好的結果,當然要看他搶劫的金錢數目和物質價值。

    最後要說的是,希望社會保障系統更完善一些,同時也希望大家要有平時買保險的意識,很多人是沒病的時候覺得買保險是浪費錢,沒有憂患意識,認為大病不會找上他。基本醫療保險,要儘量參保,並儘量買些力能的及的商業保險。當然,還是得找靠譜的人買。

  • 3 # 三農小站

    看到這個問題不禁讓我想起了去年熱映的《我不是藥神》,電影獲得無數好評。

    影片圍繞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下稱慢粒白血病)患者尋求低價救命藥展開,講述主人公們在高價救命藥與低價走私藥、法理與人情、對與錯之間的選擇。

    作者提出了一種假設,在違法與生存之間架起了一條矛盾的鴻溝,如何跨越過去是這道假設命題的癥結。

    我們經常聽的一句話是“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將人情加到法律中,使人情凌駕於法律之上,假借人道主義之名,行道德綁架之事。這些年很多輿論熱點事件都在法與情之間徘徊不定。

    迴歸正題,搶劫這件事必須一票否決,不能讓絕症成為跨越法律鴻溝的理由所在;那麼,這個問題的矛盾就是絕症與昂貴藥物之間的矛盾了,如此看來,這對矛盾是可以調和的矛盾,可以嘗試社會救援或者更多的援助方式進行解決。

    最後,我希望還是讓法律的歸法律,人情的歸人情,然後我們再來探討更多的可能性。

  • 4 # 丶這孩有發展有希望

    你問了這個問題之後我想到一個問題 就是這人得了絕症但是吃藥能維持 不吃會死 那麼在監獄裡監獄負責他的藥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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