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分清楚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什麼是自己不該做的。
也就是說分清楚什麼責任應該自己承擔,什麼責任不該自己承擔,什麼責任別人可以分擔。
簡單舉個例子,四十多歲應該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這個時候看家裡老人生活能否自理,經濟情況是否能夠滿足日常所需。
假設老人不能自理或者經濟情況無法滿足日常生活,那麼作為下輩照顧好老人飲食起居是自己的責任應該承擔。
這個時候自己孩子的年齡應該在十八歲上下,可能在讀高中,也可能在讀大學,這個時候由於經濟還沒有完全獨立是需要家長支援的。
但是僅限於支援,這個時間段應該讓孩子獨立處理自己的事情,家長只需要提供經驗教訓,在孩子碰壁的時候給予安慰就行。
儘量讓孩子多接觸社會,可以去打暑假工寒假工,一方面可以掙錢,另一方面可以漲經驗教訓。
在打工地址的選擇上儘量不要選自己親戚的店,因為這樣得不到真正的鍛鍊,最好走出去到陌生環境歷練,多年以後孩子會感謝你的。
另外還有自己的家庭,既然組建了家庭,那麼有不開心的事情就應該說出來共同解決。夫妻之間要互相扶持,好說好商量,和和氣氣的,家和萬事興。
2.第一點主要講分清楚責任,第二點主要講為自己而活。
為自己而活說起來很簡單,其實做起來也很簡單,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做什麼,遇到事情先考慮自身心情,這樣確實會過的比以前快樂一點。
但是你放棄了自己的責任,你的內心是不會真正感覺到快樂的,因為自身所面臨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這樣做無異於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因此這種辦法不可取。
3.其實為自己而活和為責任而活兩者是可以兼顧的,二者並不是對立的。
人活著就是要面對挑戰就是要承擔責任,問題是怎麼迎接挑戰,怎麼承擔責任,以什麼樣的心態解決問題。
二者取其一,用第一種辦法,分清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在承擔責任的過程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去享受這個過程。
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與精力,把時間用在該用的地方,事有輕重緩急,先處理急事,再處理重事,合理安排休息時間,做到有條有理。
當自己能夠處理好這些事情了之後,你會發現會有自豪感,那麼你就享受了這個過程,那麼你就成功了。
最後,終上所述為了責任而活其實就是為了自己而活,當自己能處理好自己的責任的時候,生活質量會有大大的提高,也就做到了為自己而活。
1.首先分清楚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什麼是自己不該做的。
也就是說分清楚什麼責任應該自己承擔,什麼責任不該自己承擔,什麼責任別人可以分擔。
簡單舉個例子,四十多歲應該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這個時候看家裡老人生活能否自理,經濟情況是否能夠滿足日常所需。
假設老人不能自理或者經濟情況無法滿足日常生活,那麼作為下輩照顧好老人飲食起居是自己的責任應該承擔。
這個時候自己孩子的年齡應該在十八歲上下,可能在讀高中,也可能在讀大學,這個時候由於經濟還沒有完全獨立是需要家長支援的。
但是僅限於支援,這個時間段應該讓孩子獨立處理自己的事情,家長只需要提供經驗教訓,在孩子碰壁的時候給予安慰就行。
儘量讓孩子多接觸社會,可以去打暑假工寒假工,一方面可以掙錢,另一方面可以漲經驗教訓。
在打工地址的選擇上儘量不要選自己親戚的店,因為這樣得不到真正的鍛鍊,最好走出去到陌生環境歷練,多年以後孩子會感謝你的。
另外還有自己的家庭,既然組建了家庭,那麼有不開心的事情就應該說出來共同解決。夫妻之間要互相扶持,好說好商量,和和氣氣的,家和萬事興。
2.第一點主要講分清楚責任,第二點主要講為自己而活。
為自己而活說起來很簡單,其實做起來也很簡單,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做什麼,遇到事情先考慮自身心情,這樣確實會過的比以前快樂一點。
但是你放棄了自己的責任,你的內心是不會真正感覺到快樂的,因為自身所面臨的問題依舊沒有解決,這樣做無異於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因此這種辦法不可取。
3.其實為自己而活和為責任而活兩者是可以兼顧的,二者並不是對立的。
人活著就是要面對挑戰就是要承擔責任,問題是怎麼迎接挑戰,怎麼承擔責任,以什麼樣的心態解決問題。
二者取其一,用第一種辦法,分清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在承擔責任的過程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去享受這個過程。
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與精力,把時間用在該用的地方,事有輕重緩急,先處理急事,再處理重事,合理安排休息時間,做到有條有理。
當自己能夠處理好這些事情了之後,你會發現會有自豪感,那麼你就享受了這個過程,那麼你就成功了。
最後,終上所述為了責任而活其實就是為了自己而活,當自己能處理好自己的責任的時候,生活質量會有大大的提高,也就做到了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