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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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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左刀三爺聊財稅
個體戶的核定徵收是定期定額管理,一般是用在增值稅管理上,其他稅種按照增值稅的收入依照一定的規律來進行相應的徵收。
按照定期定額管理的規定,稅務機關核定一個應稅收入,增值稅按徵收率3%來進行計算,城建稅以實際繳納增值稅的7%來進行計算,教育費附加以3%進行徵收,地方教育附加按1%的稅率進行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附徵率以核定應稅收入的1%左右的比例進行徵收。
比如某個個體戶核定的應稅收入為12萬元,那麼計算出來的增值稅=120000×3%=3600元
城市建設維護稅=3600×7%=252元
教育費附加=3600×3%=108元
地方教育附加=3600×1%=36元
個人所得稅=120000×1%=1200元
如果個體戶的核定的應稅收入小於10萬元,那麼按照最新的優惠政策,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免於徵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6]1200號)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按照徵收率核定個人所得稅的,將徵收率換算為應稅所得率,據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上述換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辦理自行納稅申報。換算公式為:應稅所得率=徵收率÷稅率,但因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無法直接套用稅率,可以根據納稅人全年應納稅額直接反推出應稅所得額,反推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速算扣除數)÷稅率
舉個例子:2013年度某個體工商戶月定額100000元,個人所得稅徵收率2%,如何判斷該個體工商戶是否需進行2013年度年所得稅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
該個體工商戶2013年度全年收入=100000*12=120000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0*2%=24000元
對照稅率表,年交個人所得稅24000元,應適用第五檔即35%稅率,速算扣除數為14750元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24000+14750)÷30%=110714元
所以該個體工商戶2013年度年所得為110714元,未超過12萬元,不需進行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