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有些時候是一個零和遊戲(不算佣金、印花稅),你賠的就是別人賺的,如果賠的錢算是學費的話,那麼學費交給了誰呢?
前幾天有一個新聞,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廖英強在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期間,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在其微博、部落格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出,操縱佳士科技、大連國際、興發集團、天富能源等39只股票,違法所得達4300餘萬元。 “名嘴”變“黑嘴”,被證監會處罰1.2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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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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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馬財經
說起大V割韭菜被證監會處罰這一件事,其實說的是主《談股論金》的主持人廖英強,他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部落格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出。最終違法所得43104773.84元。
這個事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利用大家對其推薦後的購入來衝高股票價格,然後就進行賣出套機。
雖然被沒收違法所得,而且進行罰款。但是這些錢是不會分發給各位買入的散戶的。沒人會知道或者能夠查清,哪個人是因為這個事情而買入的。
現在說推薦股票的,到處都是,那應該相信誰呢?我也不知道,太多渠道提供所謂的資訊,真的不知道應該聽哪個的。所以如果是專業炒股的,可以根據自己對市場的走勢把握以及經驗來炒。如果是沒時間炒或者沒有專業知識的,可以選擇基金這種方式來參與。
當然 ,是要不回來了!
大V的套路並不複雜,或者說網上的股神和薦股的個人基本都是差不多的套路。提前潛伏持股,然後開始推薦股票,迅速拉昇,幾天內出貨完畢。跑得快的股民有可能還能小有盈利,但是多數都要被套牢為機構或薦股者買單的。
常說的投資有風險,所謂的風險,也就是損失本金的可能。
股市現在還存在諸多漏洞,被抓得不過是一個做的比較過火併且太過明顯的大V,網上還活躍著少說數以萬計的薦股大師。層出不窮,賺夠了換個馬甲繼續,永遠抓不完。
罰款是對違規者的懲罰,顯然不會直接用來補償散戶的損失,就如不會向跟隨炒股盈利的散戶要回盈利一樣。
《證券法》第77條明確規定: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權益受損的散戶可以聯合起來,集體訴訟,讓黑嘴賠償損失。
當然少不了要舉證自己選擇股票的因果關係,各種證據,購入股票時間點的判斷等等,異常複雜,能不能勝訴還要看最終法院的判決。
當然答案一般還是拿不回來,曠日持久的官司,多數人也耗不起那個時間。
散戶也應該多多學習,在合適的時候入場,選擇優質股票,控制好倉位。莫要人云亦云,跟風炒作,免得本想跟著吃肉喝湯,結果交了智商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