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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連鎖品牌智庫

    幫人創業、開店的邦主認為,未來共享雨傘很少會進入三、四、五線城市。如果有,基本上還是以公益性的便民傘為主,在這些地方的企業盈利性不強。

    從目前情況來看,共享雨傘主要投放在深圳、上海、廣州等多雨的一線城市,以及廈門和海口等沿海城市。模式和共享單車類似,以押金+收費的模式和運營。

    為什麼不能普及到三、四、五線城市呢?主要有幾點原因:

    1.易受到地域和天氣等因素的限制。比如在北方不常下雨的地方,不考慮人民素質的原因,就算大規模投放,使用率不會達到共享單車的程度。

    2.雨傘基本是生活日用品,需求低。普通雨傘售價並不貴,很多家裡都會配備,如果靠“出門忘帶傘”的原因提高使用率顯然不樂觀。反而女性對太陽傘的需求較高,但是女性不會接受用共享雨傘遮陽。如果提高美觀度,說不定可以一試。

    3.受規模影響。如果網點普及率不高,每次使用後還要找附近網點還傘,對於大部分消費者來說,這個時間還不如去買一把傘。就邦主的體驗來講,地鐵裡的共享雨傘不錯,畢竟在一、二線城市,日常做地鐵,用傘、還傘都方便。但是對三、四、五線城市來說,人口數量以及流動的原因,密度不夠,就算投放共享雨傘,也沒辦法盈利。

    而且就現狀來說,資本對共享雨傘的態度較為冷靜理性,不會出現像共享單車那樣大量資本湧入,佔據市場份額。雖然部分企業將贏利點放在廣告傘部分,但是前景仍不樂觀。共享單車現在都開始需要購買月卡才能存活下去,何況共享雨傘呢?

  • 2 # 羅倚雲

    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共享雨傘沒有存在的價值。所謂的共享物品(汽車,單車等)首先要方便,第二個時刻需要,第三個不是隨手可停可取(要顯眼而且有一定佔地面積)。共享雨傘在一二線城市能夠有一定存活力是因為交通系統發達,比如有固定的地鐵或是公交站臺提供存傘櫃,交還或提取方便,也是上班族每天必經之路。在3、4線城市沒有這麼快的節奏,而且工作地點一般離家很近。如果拿取共享雨傘反而造成還傘不便。3、4線城市做商業促銷活動也頻繁,送雨傘也是家常便飯,容易造成雨傘就是贈品的錯覺,拿了不還是必然現象,而後想起又會覺得花了冤枉錢,共享反而起了反效果。女性遮陽傘一般也是隨身攜帶很少在外取用。而且一般的傘在小超市都有售,一般8-20元的售價並不貴,那麼壓金和使用費用也是難題。所以共享雨傘在3、4線城市的作用和一般贈品廣告傘地位基本一致。要麼免費被輕易拿光,要麼收取贊助商廣告費再被拿光,意義是一樣的。總結一點就是,拿方便還不方便也等於不方便,在3、4線城市做共享雨傘條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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