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聊情說愛
-
2 # 賢惠151688966
未婚先孕?那要看女方是否超過18週歲?是否有行為能力?若都沒有可認定男方為強姦。或女方超過18歲,發生的時候女方竭力阻止以及積極報案,男方也可以淪為強姦。若以交友為名,在女方不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稱之為強姦。若感情到了一定的溫度啦,女方又佔了男方物質上的便宜,純屬順奸。男孩在法庭上可以為自己申辯!用證據證明你不是強姦。
-
3 # 情感驛站2052
首先兩個男女如果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同居行為不被法律保護,但是不違法。如果一方或雙方有配偶屬於違法行為,甚至可構成重婚罪。
強姦是指男性採用暴力強迫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是違背女性的意願的。所以如果女孩不願意而男孩用強的情況下可構成強姦罪。如果女孩和男孩是自願發生性關係懷孕的不構成強姦罪。如果女孩半推半就和男孩子發生了關係也不構成強姦罪。
男孩要證明自己無辜可以找到相關證據,比如說證明雙方的男女朋友關係,一般來說男女朋友同居了肯定是自願發生關係,不然同居做什麼。
-
4 # 萬物復甦86
北京國安的李可、候永永,魯能的德爾加多。做為歸化球員,他們至今還不能代表各自的俱樂部効力,應該是有關程式化的東西,還沒有做好做實吧!德爾加多是魯能蘊釀已久的歸化球員,相信俱樂部會盡快完善有關流程,爭取讓他早日上場,在格德斯遲遲找不到狀態時,能儘快得以補強。
-
5 # 甜甜65869166
這個好像有點說不清,有的男孩子強強姦把女孩子強行玩弄了,他反倒說女孩子祝住住那個自願,這個資源不好區別,有這個大鋼帽在那說了算,畢竟大蓋帽,兩頭翹
不是說你去告對方強姦就能成立的。因為同居和強姦他不是一碼事兒。
同居是雙方同意的前提下發生的。強姦是違背對方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 估計就是女方懷孕以後後悔了,或者是男方發現女孩懷孕後不管不顧令女方生氣寒心,因怒而告上法庭。
所以雙方的做法都是非常缺乏理智。是一種非常不成熟的表現。
雖然對於非婚同居的男女,好聚好散。大家相識一場不容易,沒必要弄得這麼僵。還有就是,對於沒有結婚的男女,應該考慮清楚以後再同居。
因為同居以後會面臨很多問題。當然是葷的話也能看清對方很多問題。避免結婚以後才發現,所以說是有利有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