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杆玻璃應使用符合本規程表7.1.1-1的規定,且公稱厚度不小於5mm的鋼化玻璃,或公稱厚度不小6.38的夾層玻璃。
2、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杆玻璃應使用公稱厚度不小於12mm的鋼化玻璃或公稱厚度不小於16.76mm鋼化夾層玻璃,當欄杆玻璃最低點離一側樓地面高度在3m及或3m以上時,5m及或5m以上時,應使用公稱厚度不小於16.76mm鋼化夾層玻璃。當欄杆玻璃最低點離一側樓地面高度大於5m以上時,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杆玻璃。
1 欄杆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製作,並能承受荷載規範規定的水平荷載;2 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05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10m;注:欄杆高度應從樓地面或屋面至欄杆扶手頂面垂直高度計算,如底下有寬度大於或等於0.22m,且高度低於或等於0.45m的可踏位,應從可踏位頂面起計算。 3 欄杆離樓面或屋面0.10m高度內不宜留空;4 住宅、託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活動場所的欄杆必須採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採用垂直杆件做欄杆時,其杆件淨距不應大於0.11m;5 文化娛樂建築、商業服務建築、體育建築、園林景觀建築等允許少年兒童進入活動的場所,當採用垂直杆件做欄杆時,其杆件淨距也不應大於0.11m。
1、不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杆玻璃應使用符合本規程表7.1.1-1的規定,且公稱厚度不小於5mm的鋼化玻璃,或公稱厚度不小6.38的夾層玻璃。
2、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杆玻璃應使用公稱厚度不小於12mm的鋼化玻璃或公稱厚度不小於16.76mm鋼化夾層玻璃,當欄杆玻璃最低點離一側樓地面高度在3m及或3m以上時,5m及或5m以上時,應使用公稱厚度不小於16.76mm鋼化夾層玻璃。當欄杆玻璃最低點離一側樓地面高度大於5m以上時,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杆玻璃。
1 欄杆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製作,並能承受荷載規範規定的水平荷載;2 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05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10m;注:欄杆高度應從樓地面或屋面至欄杆扶手頂面垂直高度計算,如底下有寬度大於或等於0.22m,且高度低於或等於0.45m的可踏位,應從可踏位頂面起計算。 3 欄杆離樓面或屋面0.10m高度內不宜留空;4 住宅、託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活動場所的欄杆必須採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採用垂直杆件做欄杆時,其杆件淨距不應大於0.11m;5 文化娛樂建築、商業服務建築、體育建築、園林景觀建築等允許少年兒童進入活動的場所,當採用垂直杆件做欄杆時,其杆件淨距也不應大於0.11m。